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

大前提是…… - 李碧華 | 2017-03-10 | | 蘋果日報

大前提是…… - 李碧華 | 2017-03-10 | | 蘋果日報

大前提是…… - 李碧華

26名民主派議員聯名寫信給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表示UGL五千萬事件疑雲未除,反對當局委任6 8 9當政協副主席,若受查出事可能令中央尷尬……
報載,6 8 9以「破壞聲譽」向其中一位述及此事的議員梁繼昌興訟,涉「誹謗」罪名。此官司訟費隨時過千萬元,勞民傷財。
官司進行中,我們不談。
但這不是「其中一位」議員的事,而是所有香港人的事。希望官司攤在陽光下,文件呈於法庭上,各方證人作供並提供真實資料……
並非某人作繭自縛或自投羅網,不不不,我們相信理據,相信法治,公告六月底「拜拜」的I C A C專員白韞六,不在位了,廉署風波是否會水落石出?
我們更相信一個人是清白的,有聲譽的,不容別人加以破壞,所以香港人樂見雙方有辯白的機會,且還ICAC、稅局、司法機關,以及原告被告一個公道。
題外話:所有推論,大前提是先有(虛或實)的東西存在,才可為之爭辯。舉例:「聖人都有小錯」?先證實他是聖人。「好人當賊辦」?先證實他是好人。「懷才不遇」?先證實他有才。「紅顏薄命」?先證實她是紅顏。「破壞聲譽」?先證實原本有聲譽……不能指鹿為馬啊!



Z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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