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4日星期六

吴英,刀下留人!

「2月4日微博日报」

  @易中天:我不懂金融,也不懂法律,对吴英案更知之甚少。但我知道两点:一,经济犯罪不判死刑,已经成为基本的刑事司法原则;二,本案事实部分不清,法律适用部分存在巨大争议。在此前提下,还要立即对吴英执行死刑吗? 心智健全,并稍有恻隐之心的人都会说:不!她是卡扎菲吗?她是萨达姆吗?她是本拉登吗?不立马杀了她,我们就"国将不国"吗?恐怕恰恰相反!今天我们救下吴英,明天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救我们,包括诸位法官。大人勾决的朱笔只要现在停住,就是为法治积德,也是为自己积德!

原地址:http://163.fm/HQwuC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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