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5日星期二

解析八九天安門事件中的北京市長

 

解析八九天安門事件中的北京市長

吳國光

  《陳希同親述》談話人陳希同,一九八九年時任北京市市長、中國國務院國務委員,一九九二年升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北京市委書記。一般認為,他對一九八九年的事態發展負有相當責任。然而,陳希同的政治命運,在天安門事件僅僅六年之後就出現了戲劇性的轉折:一九九五年,身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高位的陳希同,被當局指控犯有貪污受賄及玩忽職守罪,隨即被開除中共黨籍並撤銷一切職務,並於一九九八年七月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

  二○一一年,年屆八十一歲的陳希同,在北京昌平小湯山XX院XXX室,自一月份起到二○一二年四月份,先後八次接受了本書作者姚監復先生的訪談。本書即是這些訪談的記錄整理稿。

  所有這些訪談,內容十分集中。陳希同主要談了兩個問題:第一,陳希同否認自己在一九八九年北京天安門鎮壓中扮演負責角色,著重澄清他本人從來不知道自己被任命成為北京軍事戒嚴指揮部的「正指揮」;第二,陳希同否認對他的貪污罪指控,多次辯解、說明了「貪污禮品」和在「豪華別墅」享樂、瀆職等罪名的事實真相。同時,這些訪談還涉及到鄧小平、胡耀邦、趙紫陽、李鵬、江澤民等中共最高層領導人和他們的一些活動。

  總的來看,這些訪談作為陳希同的一家之言,具有相當的歷史價值;在政治上,這則構成了一篇巨大的翻案文章:陳希同要同時洗清自己在一九八九年天安門鎮壓中的責任和後來中國官方所指控他的貪污、瀆職等罪名。

  公共權力高度扭曲──重要職位虛有其名

  通觀《陳希同親述》,我們看到,在中國現行的政治制度下,公共權力的結構和運作處在一種高度扭曲的狀態。首先,名義與職責之間的關係被扭曲。不在其位者可以擁有絕對權力;重要職位(比如國務委員、北京市市長、新華社社長等)則可以虛有其名,佔據這些職位的人對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不僅可能沒有權力決定,甚至可能根本不知曉。

  其次,信息(即對於社會現實情況的認知)與判斷(即相關的政治決定)之間的關係扭曲。往往不是根據社會現實作出決定,而是有了決定之後臆造現實。這樣的決定,因此往往形同兒戲,因為它沒有現實根據,而是出於某些人的主觀臆斷;決定的目的,更不是服務於公共治理,而完全是出於個人的權力考量。

  再次,由於上述扭曲,則在重大公眾事務與個人隨心所欲之間,也出現了嚴重的不對稱狀態。上文清楚顯示,對於中共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的一些重大決定,那些決定者本人卻視之如兒戲,草芥人命直如常事;而這種態度和行為,輕說也屬於嚴重瀆職,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這裡,作為曾經接受過新聞學教育並具有新聞從業經歷的政治學者,我要特別提出政治運作的信息流通問題來加以討論。用通俗的語言來說,信息流通好似機體的神經,對於這個機體的正常、健康運作起著無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可是,我們看到,在中共政治運作中,信息流通被高度扭曲。除了前面已經談及的一些相關例子比如鄧小平如何瞭解當時的社會情況之外,本書還提供了兩個重要的例子。一個是,陳希同講到,「有次在主席台上,李先念向我透露,中央決定戒嚴」。那麼,究竟陳希同該不該知道這個決定?如果不該知道,那是很荒謬的,因為要在北京戒嚴,居然連北京市長都不應該知道;如果應該知道,難道這樣非正式地「透露」一下就具有合法效力了?那也一樣很荒謬。

  更有甚者,李鵬對於趙紫陽的指控之一,就是說趙向鮑彤透露了戒嚴的決定;而鮑彤當年與陳希同一樣是中共中央委員,鮑同時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政治秘書。那麼,為什麼李先念這樣告訴陳希同(這已經得到陳的證實)就不是洩密,而趙紫陽把據說是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做出的戒嚴決定一事告訴政治局常委會的政治秘書(這還僅僅是指控),就要被控「洩密」呢?

  再一個例子是,在訪談中,陳希同不斷並多次強調:「我不知道」。對於當時的高層政治分歧,他說「我不知道」;對於某領導人當時的作用,他說「我不清楚」;「上面有兩個司令部,我不知道」;甚至自己為什麼轉眼成為階下之囚,他也說「我不知道」。在當時中共的黨和國家領導層中,作為國務委員,陳希同排名大約在第二十幾位,而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的一市之長。我們可以問:如果這樣一個人物對於當時的高層政治也是這也「不知道」,那也「不知道」,那麼,這樣一個人民共和國,究竟廣大人民還能知道什麼呢?又怎麼能夠「當家作主」呢?在中共政治運作中,究竟什麼人可以知道什麼信息,試問有沒有章法?

  信息不公開 權力運作不透明

  謠言滿天,據說是當時政治局勢的一個突出特點。這明顯也是政治信息的流通出現問題的表現。如前所述,政府利用官方媒體直接編造謊言,這在當時例證極多。那麼,這是否屬於造謠、傳謠?事實上,在政治高度不透明(本身身在高層、名列國家領導人的陳希同,尚且不知道高層政治的情況)、媒體為政府所操控的制度下,政治謠言一般出於四個來源,即民眾傳說政治情況、精英透露政治信息、政府公開製造謊言、當局暗地散播謠言;而就內容與事實真相之間的關係來看,所有這些謠言又可以分為四類,即:述說未經權威證實的真相(其中也許有細節出入)、在信息來源受限的情況下瞭解到了片面的或經過扭曲的真相、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臆造不合真相的信息、在明知真相的情況下編造不是真相的謊言。其中,就來源看,來自當局和與當局相聯繫的謠言源頭,佔了四個之中的三個;就內容看,至少前兩種,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包括第三種,都是整個社會信息不公開、不透明、民眾缺乏知情權的產物。而中國社會信息不公開的病根,今天來看,既不是因為信息技術落後,也不是因為民眾素質低下,而癥結在於專制政治制度。

  在互聯網普及的今天,當局及其內部的不同人物、派別和組織,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散播流言,或雖然掌控媒體但卻以「不作為」、不報道來面對關於重大公共事件的信息傳播,從而縱容謠言滋生與傳播,然後又借口制止謠言來變本加厲地實行媒體與網絡控制,大肆剝奪民眾對於公共事件的知情權與發言權,更是一種惡劣做法。從最近的、仍在發展之中的王立軍、薄熙來事件,不難看出兩個方面:一個是,許多開始時候的小道消息,後來往往得到證實,這說明民眾探求真相的願望與能力都是值得肯定的──政府不去順勢擴大民眾的知情權,已屬違章違憲;而另一個方面則是,許多確屬謠諑的流言,很難想像是那些沒有接近高層政治之便利的平頭百姓所為,更多的倒像是當局之人趁機把水攪渾,誤導輿論,愚弄民眾,有所企圖。一個掌握乃至壟斷了媒體的政府,卻常常要靠造謠來運作,何其荒唐乃爾之甚也!

  法庭審判也成荒謬的遊戲

  的確,呈現在讀者面前的,就是這樣一幅荒唐、荒謬的政治畫圖。本書的主人公,曾經是一個荒謬的市長,因為據他自述他在市長任內不瞭解本市上報中央政府的信息簡報,甚至作為市長而簽署本市歷史上唯一的軍事戒嚴令也是如同木偶一般被人牽線行動;他也曾經是一個荒謬的國家領導人,因為他作為全國排名二十幾位的實權人物而完全不知道這個國家的領導層在如何運作,甚至作為中央政府委託的報告人,在向全國最高權力機關報告重大事務時,根本事先沒有參與這個報告的討論和形成;然後他又成為一個荒謬的犯人,既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一夜之間從中共最高權力中心中央政治局的成員跌落為這個黨的階下之囚,也不承認那些對他的犯罪指控有任何事實與法律根據,結果成了一個據說「一分錢也沒有貪污」的貪污犯。甚至於,對他的審判也是一場荒謬的遊戲:法官不允許他講話,宣判時不讓辯護人出席──而這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荒謬還沒有到此結束:入獄時,陳希同指控中國法庭是「法西斯法庭」,中國是一個「法西斯國度」;而在「以罪犯的名義放出來」之後,繼續「接受監獄式的吃喝住行的待遇」時,他卻不能不謳歌當今的「德政」、「仁政」。

  還有太多的荒謬,並不止在陳希同身上。比如說,根據陳希同的說法,趙紫陽「不是正式囚犯,也沒有正式判刑」,但根據本書作者姚監復的觀察(姚先生在趙紫陽晚年曾經數次探望幽囚中的這位前中共中央總書記),陳比趙「更自由」──囚犯還有「正式」不「正式」之說?判刑還有「非正式」判刑?這顯然也是「法治中國」的天下奇聞;不是囚犯的,比囚犯還不自由,這是不是也很荒謬?太多這樣的荒謬,因為篇幅所限,這裡不去逐一指出了。歸根到底,陳希同訪談錄處處都在顯示中國現行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荒謬和荒唐。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於太平洋上「桴浮書屋」

(本文摘自新世紀出版社二○一二年六月初版的《陳希同親述》一書導言)

爭鳴雜誌第4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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