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日星期六

蘋果日報- 沒例子缺指引灰色地帶多 海關難解飲食界憂慮

【本報訊】馬拉糕、揚州炒飯、星洲炒米、海南雞飯、藍山咖啡等,這些以地為名的食物,以及一些已約定俗成如碗仔翅等小食名稱,在新的《商品說明條例》下,身處灰色地帶。飲食界人士批評,海關未有提供清晰指引,令業界憂慮會誤中地雷,擔心民間食物也需改名。


《商品說明條例》實施後,飲食界亦受條例限制。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飲食界代表日前就新法例與海關開會,但海關亦只是介紹法例上的條文,沒有具體例子、沒有清晰標準說明在飲食界中,那些情況才算違法,飲食界仍需要時間去消化。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海關沒清晰標準說明在飲食界中,那些情況才算違法,業界需時消化。資料圖片

有懷疑可致電查詢

「好似好多食物係用地方為名,咁又得唔得呢?海關話揚州炒飯冇問題,但揚州炒飯呢個個案,我哋反而有啲擔心,因為內地有官司話唔可以亂用揚州炒飯,而且有案例係勝訴,只係香港冇跟到。又好似藍山咖啡,其實絕大部份都唔係牙買加藍山,賣嘅可能只係藍山風味嘅咖啡,亦有係嚟自非洲嘅咖啡,咁樣又得唔得呢?又好似和牛,𠵱家香港賣緊嘅,好多都唔係日本牛,因為有一排神戶有瘋牛症,有啲貨源都冇咗,有啲食肆變咗用美國、澳洲牛,咁用和牛標明出處又算唔算誤導呢?又好似鮑魚雞粥,大家都知係鮑貝,海關都冇話得唔得。」他說海關沒有具體說明,只叫業界有甚麼不明白或懷疑個案,再致電查詢。


他說條例實施的原意,是希望消費者不要被誤導,但全港共有1.6萬間食肆,當中有7,000多間餐廳、茶餐廳的老闆都不太了解新條例,海關又沒有清楚列明甚麼食物名可繼續用、甚麼不能用,存有許多灰色地帶,希望執法部門能具體說明,以免食肆誤會而不慎違法;同時,若食肆要更改食物名稱等,亦令業界成本上漲。


食家兼食肆老闆梁文韜亦坦言,政府實施該條例原意是對的,令消費者知悉食物原產地等,但以地方為名的食品及街頭小食能否續用原名,海關則沒有提供指引,亦令業界憂慮,他希望海關能具體說明。除地方食品外,街頭小食所含的食物成份,往往都名不副實,例如碗仔翅沒有魚翅、雞尾包沒有雞、菠蘿包沒有菠蘿,但海關都沒有訂明會否違法。

飲食界擔心要改名食品

【揚州炒飯】


揚州炒飯並非源自揚州,其歷史無從考究,就算現在於揚州也找不到。不過本港的揚州炒飯經改良後,材料大致上有叉燒、蝦、葱及蛋等


【馬拉糕】


源於馬來西亞,卻是由英國人發明,他們將鬆餅由焗變成蒸,演變成今天的馬拉糕


【碗仔翅】


有幾十年歷史,是以前低下階層的「魚翅」,用料為粉絲和生粉芡,與生菜魚肉湯可謂並駕齊驅,乃香港人必點街頭小食之孖寶食品


【星洲炒米】


來自新加坡,但現時在新加坡卻找不到星洲炒米,而是星洲炒麵線。以前新加坡多福建人聚集,他們誤將麵線當米粉,叫作星洲炒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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