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

�果日�- 抱歉,我不要你的好� - 高慧然

蘋果日報- 抱歉,我不要你的好處 - 高慧然
抱歉,我不要你的好處 - 高慧然

前些日子一個網絡媒體的編輯問我,可不可以授權它們使用我在網絡上的文字,我不會得到稿酬,但會得到「好處」:讓更多的人看到我的文字。我回覆說不可以。真是奇怪的邏輯,這間網絡媒體明明是一盤生意,做生意居然認為可以用「好處」代替真金白銀。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往往以為做藝術做文學的人活在另一個空間,不必用錢。一句「你是藝術家」,就可以理直氣壯剝削對方。邀請作家寫稿,至今仍有媒體認為不必支付稿酬。


我討厭這種口吻。我猜,某電視台對待旗下藝人的態度大約也是這樣,藝人明明付出了勞力,但電視台的心態卻是我給了你知名度,給了你「好處」。明明是勞資關係,一方用勞力換取應得薪酬,另一方為獲得勞方的勞力而支付薪酬。資方不知道為甚麼卻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以施捨者自居。打開門做生意,老闆請人,可不可以說,「我不付你薪酬,但給你好處」?如果其他行業不可以,為甚麼寫作這個行業就可以?


我是作者,寫作維生。你看中我的文字,真金白銀付我稿酬便可。明明是想慳皮,剝削一個寫作者,卻開口要給我「好處」。抱歉,我不要你的「好處」,我只要稿酬,而且不便宜,無折扣。



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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