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錯名」 - 李碧華
雖然自由創作人不必上班,但有時也看看「職場困境化解攻略」之類指南。一回見「叫錯別人的名字該怎麼辦?」
在公司、職場、社交場合、面對客戶……時叫錯名,比男人在女人面前叫錯名更慘。後者她會生氣:「你當我死㗎?我同你死過!」,但也會揶揄:「你掛住第個唔好畀我知。」──男女之間好應付,易打發,弄假成真至多另覓新歡。但事業上反效果可能大到影響閣下的貞忠度或醒目分,何止尷尬?一不小心被記恨,沒放他在眼內,於是他也就不再「睇」你了。只好盡量真誠道歉化解心病。無意的口誤,後果莫測──除非你故意(但有後着,有指示,不在乎,受得起,才好故意啊)。
忽聯想,早前任志剛出書開記招,唐唐捧場,二人不是互相推舉對方去選特首嗎?林大輝在立會議事,不是講講吓忽然叫曾鈺成主席做「特首」嗎?事後笑笑口話自己衝口而出講咗真心話㖭。還有,七十七歲董伯腳痛下台後翻閹,「團結香港基金會」耆英組織,高調為梁錦松選特首造勢……
有意無意地叫錯名,不把689連任的可能性放在眼內?這些都是老江湖了,難道沒點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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