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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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內銀拒港人買理財產品

內銀拒港人買理財產品


■招行深圳分行職員指出,中銀監加強政策執行力度,港人北上買理財產品須有內地收入或資金來源證明。

【銀監執正】


內地銀行提供的理財產品,不受人行利率限制,息率遠超定存,高逾5厘,並標榜「剛性兌付」,頗受當地人歡迎。不過,港人如想「搬錢」回內地買理財產品享高息,如意算盤就很難打響。事關有內地銀行職員透露,近日中銀監「執正」來做,港人買理財產品,必須有內地收入或資金來源證明。

須有內地收入證明
港人滙款北上到內銀開立定期存款,內地容許資金「原路」返回香港;但投資理財產品由於屬受管制之「資本賬」,故按規定外資不可參與。招行(3968)及交行(3328)深圳分行客戶服務職員均指,近日中銀監加強政策執行力度,港人北上買理財產品,必須有內地收入,或資金來源證明。滙豐中國及恒生中國職員更不諱言,中銀監對外資行監管特別嚴,一直未有「寬容」允許未有資金證明之港人買理財產品。


部份中資行卻教路破解的方法,有兩間銀行職員表示,客戶可先滙款到該銀行開戶做短至三個月定存,資金「解凍」後即可自由購買該行之理財產品,但資金未能「原路返回」香港,須找相熟兌換店,或「螞蟻搬家」式每人抬最多二萬元現金返港。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高息理財產品存在虧損風險,並非如職員口中「剛性兌付」,例如內銀普遍提供6厘以上產品,均投資於較複雜之衍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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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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