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馬老爺
香港終審庭大法官馬道立再說一次:香港的司法,是獨立的,不考慮檢控的動機,中立而超然判案。馬道立的言論,很明顯,是駁斥特區親中愛國陣營的一輪嘮嘮叨叨的牢騷,聲稱「警察拉人,法官放人」──警方堅持愛國愛港,抓捕佔中人士,但交給戴假髮、形象英式、看上去不愛中國的法官,卻通通放人。
意思就是:你們法官是英國訓練出來的底,與佔中運動,裏應外合。這是很典型的中國思考方式──如果你認為這叫做「思考」的話。中國人的基因,不可能明白西方文明的「三權分立」,但是,很奇怪,中國農民又崇拜北宋時代的包公──包公不就是不理會皇帝,「司法獨立」,所以才變成了民間的英雄嗎?
「警察拉人,法官放人」,這八個字,對於缺乏邏輯思考力的人,頗有仇恨的煽動力。因為這種人,簡單而懶惰,他們不會多想一層:如果「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是不公正的,必須有一前提:「警察拉人」,必定個個拉得正確。但是「警察」就是「絕對正確」的代表嗎?好像不是。因為如果你沒有失憶,你就會記得:連委任馬道立做首席大法官的梁振英,也不停重複說「依法辦事」。梁振英沒有說:「依警察辦事、依警察的意願判決有罪、依警察的要求量刑」。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不是警察國家。香港不止「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曾經多次,也「廉署拉人,法官放人」、「律政司告人,法官放人」。法官是不是至高無上?「基本法」告訴你:終審庭設在香港,終審庭大法官馬道立的觀點,就是至高無上。當然,說中國人不懂司法獨立之重要,也不一定。假設如果香港開放「司法自由行」,像讓大陸父母湧來香港為子女報讀國際學校、大陸富豪來香港養和醫病開刀一樣,也讓大陸成千上萬「上訪」的冤情農民,湧來香港,由香港的英式法官審案,只需一天,香港各大法庭門口,就黑壓壓搭滿了帳篷,哭喊遞狀紙的山西河南農民擠滿高等法院外的山坡,連香格里拉、港麗酒店的大堂也打遍地鋪,發出一陣異味,又要勞動年輕人去斥喝「光復法庭,還我金鐘」。
馬道立和其他大法官進出,由於穿黑袍、戴假髮,中國的冤民,牽衣扯髮,哭喊哀求英國大老爺伸冤。試想:那時的特區,會是個什麼世界?Thank God,幸好「自由行」沒有這條水,所以,馬道立的衣冠,還很齊整。馬大官人的英語,有牛津口音,就像選擇奶粉要辨識產地,身為中國人,你怎樣仇恨、或不明白「司法獨立」也好,總之,停止「思考」,閉上眼睛,你要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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