吮腳趾 - 高慧然
加拿大人不吃雞腳,所以,我從未想過可以在酒樓吃到鳳爪,在超巿買到新鮮雞腳。要在此地煲一個傳統中湯,進入超巿,幾分鐘內可以執齊材料:花生、眉豆、木瓜、雞腳……應有盡有。
這天台灣朋友來吃飯,我知道他們的口味,額外準備一碟醉雞腳,果然個個扔掉筷子,直接用手抓着雞腳,齊做吮趾黨,吃得不亦樂乎。這一情形,落在不吃雞腳的外國人眼中,是否透着詭異?
台灣朋友告訴我一件舊事:
幾年前,她坐加航由溫哥華飛台北,十幾小時航程,怕悶,又怕飛機餐不合口味,她滷了一磅雞腳帶上飛機,起飛後不久,她打開餐盒,取出一隻雞腳,津津有味啃噬起來。
派了飛機餐後,坐在她身邊的老外(台灣人興叫老外,不叫鬼佬)起身離開了。她起初不以為意,過了許久,空姐問她還有幾隻雞腳,會吃到甚麼時候,「你鄰座的乘客看到你啃雞腳,食不下嚥,他想等你停止啃雞腳後才回到座位。」
台灣朋友在加拿大住了二十多年,知道甚麼是個人權益,反問空姐航空公司是否禁止乘客吃雞腳,空姐說不是。於是,她說她還有一大包雞腳,要慢慢吃。
結果,她的鄰座始終不曾返回原座,她一個人佔據兩個座椅,舒舒服服啃掉一磅雞腳。
開放自由行之後,香港流行一個詞「文化差異」,我倒是覺得,打尖、吐痰、通街大小便不是文化差異,上面這個吃雞腳故事,倒算是文化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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