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9日星期二

蘋果日報- 討闊佬的小姐 - 古德明

蘋果日報- 討闊佬的小姐 - 古德明

討闊佬的小姐 - 古德明


「吃飯有時很像結婚,名義上最主要的東西,其實往往是附屬品。吃講究的飯事實上只是吃菜,正如討闊佬的小姐,宗旨倒並不在女人。」這是錢鍾書散文《吃飯》第一段,有朋友讀不懂最後兩句,來函相問,並附下全文。我細讀一遍,也沈吟了片刻。

那段文字改寫一下,就可解那位朋友的疑惑:「吃飯頗似結婚。吃方丈食前的飯,其實多是吃菜;討闊小姐,志或不在女色。名義上重要的,反而不重要。」這四十字,比錢鍾書那五十三字,意思當清楚得多,也合理得多。

錢鍾書下筆,似乎稍欠斟酌。「討闊佬的小姐」,是說「那小姐要覓(討)闊佬做夫婿」,還是說「要娶(討)個闊佬養的小姐」?而討闊小姐,就一定是貪財,「宗旨不在女人」,那是什麼理論?至於「講究的飯」,可以是精挑細選的白飯,也可以是講究營養的飯,未必「只是吃菜」;而假如只是吃菜,全不吃飯,白飯怎可稱為「附屬品」?我不是有心挑剔,只是文章必須言不乖理,詞能達意。

我少時讀過巴金、魯迅全集,也讀過茅盾、郭沫若等一些作品,從此對新文學再也提不起興趣,因此沒讀過錢鍾書的文章,這是第一次。錢鍾書文名籍甚,其他作品容有可觀。無論如何,讀者要學上乘白話文,最好還是讀傳統章回小說,新文學則大可不讀。今天的現代漢語書刊,更不宜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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