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轟聘公關安排名人旁聽影響陪審團 官斥曾蔭權走後門展示好品格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指在任時接受深圳豪宅饋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但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兩次審訊中,陪審團均未能就控罪達有效裁決,法官昨頒令曾支付控方原審其中500萬元訟費,並解釋為何重審時解除一名陪審員職務。法官斥曾聘請公關、獲前律政司長黃仁龍、前財爺曾俊華等名人到庭支持,目的無疑是藉此塑造好人形象,以「走後門」方式向陪審員展示良好品格,認為該行為與叫朋友穿黑衣到庭威嚇證人或陪審團不相伯仲。
記者:楊思雅
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經兩度審訊,陪審團均未達有效裁決。資料圖片
曾蔭權(73歲)去年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現正保釋等候上訴,上訴許可申請排期下月25日審理。曾透過發言人指會與律師團隊研究會否就訟費提上訴,至於法官其他意見則不予置評,現階段會專注處理上訴。
案件去年9月重審,法官陳慶偉於審訊尾聲解除一名男陪審員職務,他指獲悉該陪審員在休庭期間與到庭支持曾的專欄作家陶傑寒暄和拍照,該陪審員承認是陶的支持者及忠實聽眾。法官指陶曾公開支持曾,雖然陪審員指對話內容屬閒話家常,但陳官認為若陪審員是被告支持者的支持者,則存在偏頗風險,或未能公正地裁決,決定解除其職務。
稱如叫朋友穿黑衣到庭嚇證人
法官在判詞以「To Kit」稱呼英文名應為「Chip Tsao」的陶,法官指陶當天由公關安排坐在被告家人和朋友席,他強調被告家人和朋友絕對有權到庭旁聽並支持被告,但法庭絕不容許他們影響陪審員,否則妨礙司法公正。官透露控辯雙方一度爭拗法官引導陪審員時,應否提及曾在首次審訊中對他有利的證據作為良好品格證明,但法官指曾在原審時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若辯方執意呈堂並不恰當。法官認為曾明知法官不會引導陪審員指他過往品格良好,遂以「走後門」方式展示良好品格。
至審訊尾段,法官指前律政司長黃仁龍、前財爺曾俊華、民主黨前議員何俊仁、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天主教香港教區副主教陳志明等,就如陶傑般在公關安排下旁聽,目的無疑就是向陪審員塑造曾是好人的形象,得到社會上各界別支持。法官稱直至解除該陪審員職務,他才留意到曾聘請公關參與整個審訊,雖沒證據顯示公關受曾指示而邀名人到庭撐場,但以常識而言,相信亦是得到曾的默許和同意,表明他若一早察覺或考慮解散陪審團。
官指該情況與被告叫朋友或支持者穿黑衣到庭、坐在公眾席威嚇證人或陪審團不相伯仲,若有此情況,法庭會毫不猶豫趕他們離場。他並指難怪當有權有勢者被控時,會用盡方法將案件轉介高院由陪審團審理,批評聘公關或顧問參與聆訊不但不理想,更令人聯想到欲藉此影響陪審員,明言這是對所有公關公司或顧問的警告。
案件編號:HCCC484/15
【識睇睇留言】
Jack Wong:「根本九唔搭八!你係陪審團心裏條蟲?……啲有錢佬搵蒼井空、劉德華、張學友、黎明、郭富城,全部坐晒喺度,咁實打贏啦。」
Chtommy:「即係點?名人唔可以聽審,大陸人就可以影相?」
ChamCham Chan:「阿法官係咪無朋友,妒忌人哋多名人朋友到場?」
Jacky Bear:「我明白了。原來在國內的審訊都預先安排好旁聽人員就是怕干預法官。」
Ginlola Leung:「輪到梁振英受審時旁聽席盡是人大、政協、西環官員看你又如何?」
Ringo Lui:「咁係咪需要閉門審,不容許旁聽?不如你講到明,唔該。」
資料來源:《蘋果》facebook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