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8日星期五

蘋果日報 - 20110128 - 入稟法院 推翻電視前所讀聲明賭王禁二三房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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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外孫陪往三太家》<br/>賭王何鴻燊昨午 1時許由長房外孫女蕭玟錚(左)陪同離開何家大宅,直駛往三太陳婉珍的家。

        《下午:外孫陪往三太家》

        賭王何鴻燊昨午 1時許由長房外孫女蕭玟錚(左)陪同離開何家大宅,直駛往三太陳婉珍的家。

        入稟法院 推翻電視前所讀聲明

        賭王禁二三房收股份

        2011年01月28日

      • 【本報訊】賭王何鴻燊所持澳娛股權爭奪戰,由賭王律師指控二房三房「搶劫」揭開序幕;當賭王粉墨登場,在三房護持下,在電視前「口窒窒」讀「貓紙」確認配股之後,言猶在耳,賭王又「反口」,由律師正式入稟高等法院,指配股非法,控告二太、三太及二房子女等人,禁制各人處置股份及索償。資格一度成疑的賭王律師再「坐正」,宣稱賭王在電視前讀聲明,是受到壓力,配股違反其平分資產的意願。記者:彭嘉賢

          各房分燊家 賭王巡迴展出

          高院暫未為禁制令申請訂下聆訊日期,賭王律師高國峻亦未有回應本報查詢會否日內要求緊急聆訊。

          律師梁永鏗認為案件有逼切性,因為獲配股的新股東可以控制整間公司,進行股份轉讓或變賣公司資產,造成無可挽救的後果,故有需要盡快申請禁制令禁制股份被轉移。

          稱壓力下讀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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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超雲托父手致意》<br/>昨晚 8時許賭王離開三太家,三房長女何超雲忽然托起老父的手向記者揮手。

          《晚上:超雲托父手致意》

          昨晚 8時許賭王離開三太家,三房長女何超雲忽然托起老父的手向記者揮手。

          89歲的何鴻燊透過私人公司 Lanceford Company Limited,持有澳娛 31.65%股權,澳娛則持有巿值 755億元的上巿公司澳博 55.7%。賭王原本持有 Lanceford全部已發行的兩股,但去年 12月 27日 Lanceford向三太及二房子女的公司發行 9,998股,大幅攤薄賭王的持股量。

          賭王律師高國峻於本周一、二向傳媒炮轟二房三房在配股權事宜上「欺詐」及「搶劫」,令賭王困擾失望,並威脅若未獲對方圓滿解釋,便訴諸法庭。周二晚上,三太陳婉珍宣讀有賭王簽名的聲明,「叫停」爭執,指「大家一場誤會」,希望家事「閂埋門一家人自己解決」。

          至周三早上,賭王更在三太與三太長女超雲陪同下,在電視台攝影師鏡頭前,口窒窒讀「貓紙」,確認配股,又說愛錫家人,「未試過採取你又告我,我又告你」,並說「唔需要」律師。豈料四太梁安琪下午帶走賭王後,賭王律師即攜入稟狀,匆匆趕往高院入稟。

          昨晨,高國峻在律師樓被記者追訪時,承認已替賭王入稟高院,控告二太及三太各人沒有根據其意願平分 Lanceford的資產給四房人。他又指手上有一段賭王要求取回股份的錄影片段,稍後會提交法庭。他表示賭王親口告訴他,周三當日是在壓力下於三太寓所宣讀聲明。

          控非法通過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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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共五頁的入稟狀,只簡單列出賭王要求法庭作出的頒令,未有詳述事件背景。入稟狀最後一頁附有一句聲明,由賭王確認入稟狀內容真確,聲明下款亦有其英文簽名。式樣與何超鳳日前公開父親給她的英文信件上的簽名相同。

          11名被告包括二太藍瓊纓、二房的五名子女何超鳳、何超瓊、何超蕸、何超儀及何猷龍、信德集團前執行董事禤永明、三太陳婉珍、三太持有的海外公司 Action Winner Holdings Limited、二房子女持有的海外公司 Ranillo Investments Limited及案中關鍵公司 Lanceford。

          入稟狀指超鳳、超瓊、二太及禤永明違反董事受信責任,不當及非法地通過董事局配股決議,為 Lanceford發行 5,053股及 4,945股,並分別配予 Action Winner及 Ranillo Investments。但 Lanceford從未收到任何認購股份的代價,配股亦違反公司章程及《公司條例》。

          賭王何鴻燊希望將其持股量恢復原狀,故要求法庭聲明配股不當及非法,頒令撤銷配股,同時禁制各被告處置獲分配股份及擱置配股、行使股份賦予的投票權,並向各被告追討賠償。

        蘋果日報 - 20110128 - 入稟法院 推翻電視前所讀聲明賭王禁二三房收股份

        四太昨午離開何家大宅,嘴角間不經意露出勝利微笑。

        賭王「環遊」被迫揮手

        2011年01月28日

        【本報訊】賭王昨日再被各房安排「環遊」多間大宅,晚上則返回二房大宅休息,二太及四名女兒抓緊機會,安排醫生及律師在場,與賭王商討分產問題。三房將賭王「交還」二房前,長女超雲乘車時托起賭王手臂向在場記者揮手,充份利用暫時擁有對賭王的「控制權」。

        四太暗露勝利微笑

        賭王淺水灣大宅昨日依舊車水馬龍,房車出入不絕。賭王代表律師早上入稟控告二、三房成員後,中午 12時 15分,在大宅留宿一晚的四太離開,雖然戴着墨鏡,但仍看到嘴角露出勝利微笑,又不斷向記者揮手,心情靚絕。記者致電四太問到會否支持賭王入稟的決定,她表示:「我冇嘢可以回答,你哋知得清楚過我。」

        下午 1時 20分,被傳與四房結盟爭產的長房女兒超賢與夫婿離開大宅,相隔 20分鐘,賭王在長房外孫女蕭玟錚的陪同下乘福士車離開大宅,直駛三太陳婉珍位於布力徑的大宅。賭王全程保持笑容,眼神卻似沒有焦點。長房女兒超雄連同保鑣共五部車亦一同駛往三太大宅,未知是否監視三房的舉動。

        賭王進駐三房大宅期間,記者致電四房長女超盈問她對爭產事件看法,她意有所指地說:「唔擔心,交畀律師處理,呢啲唔係一家人自己解決,老竇狀態冇問題。」與賭王前日在鏡頭前發表一家人自行解決分產問題的言論完全相反。

        8時許,穿戴整齊的賭王再次出動,由三房長女超雲陪同下乘坐七人車離開三房大宅,超雲忽然托起賭王的手向記者揮手致意。之後汽車駛往二房藍瓊纓位於谷柏道的寓所,超雲逗留五分鐘後離開。及後二房女兒超瓊、超蕸和超鳳返回大宅,超儀稍後亦乘坐保母車返家,二房四千金齊集。據悉,二房子女昨召集律師和醫生,與賭王一起詳談有關於分產的問題。

        採訪期間,三名記者被出入的車輛輾過腳掌,幸傷勢並不嚴重。

        據悉,賭王自去年撞傷頭部返家休養後,每晚作息都有規律,輪流在二房、三房、四房家過夜,時段亦有規定,未夠時間不能「攞人」。

        四太梁安琪昨午離開賭王大宅後,傍晚突然現身澳門,並準備與大房女兒何超賢在西望洋山何家大宅見傳媒,但只准約十名葡文及英文報章記者入內。最後賭王長房孫女何家華見記者,解釋患哮喘病的何超賢身體不適,記者會告吹。何家華其後與記者閒話家常兩小時,但沒有提及「爭產」事宜。

        口頭聲明難阻入稟狀

        2011年01月28日

        昨日入稟狀上何鴻燊的簽名。

        昨日入稟狀上何鴻燊的簽名。

        【本報訊】賭王曾經在周二的聲明中提到,日後若有人持有其簽名的修改股權文件,文件內容一定不是真實,不能作為法律文件使用。而昨日的入稟狀上亦有賭王何鴻燊的簽名,確認內容真確。賭王日前的口頭聲明,會否影響入稟狀的有效性?有律師指文件的有效性,不能單靠事前的口頭聲明去推翻。

        有律師在旁機會大

        賭王三太陳婉珍於本月 25日晚在其大宅宣讀賭王的聲明,指「如果明天有人持我簽名的字條再提修改或用任何理由提出改變股權分配的話,這些簽名的文字內容一定不是真實,所以不能作為法律文件使用,更應要受法律制裁」。

        律師蔡克剛認為,若有見證人見證賭王簽署文件,便很難因為賭王之前的一番口頭聲明,而判定文件是偽造。他估計賭王簽署入稟狀時,很大機會有律師在旁,律師便能證明入稟狀上的賭王簽名真確。

        律師梁永鏗表示,除非能證明簽署者簽名時神志不清、不明白文件內容及性質、受到威迫或誤導,否則難以反悔。而賭王的口頭聲明只能作為其中一項證據,證明之後出現其簽名的文件無效,但並非唯一起決定性的證據。

        賭王給超鳳

        首封「分燊家」信

        2011年01月28日

        觸發「分燊家」風波的第一份文件,是本月 5日由何鴻燊簽字的一封信件(圖),收信人是二房的何超鳳。賭王在信中質問超鳳,為何自己的 Lanceford股份會突然分薄,而未經他本人同意及知悉。賭王為此多次以電話及短訊召見超鳳,命她親自前來解釋,都沒有回應,遂發出此信件,召她帶同 Lanceford的股權文件到淺水灣一號大宅交代。

        何鴻燊在信中註明,名下的澳娛股份應由四房平分,各房代表分別為何超賢、藍瓊纓、陳婉珍和梁安琪。由始至終,四房平分都是他的意願,如果超鳳不在 48小時內前來見面,他惟有採取法律行動。本報記者

        鬧劇配角

        白髮律師原是慈善家

        2011年01月28日

        連日來以何鴻燊代表律師姿態出現,高國峻成為串連起整樁「分燊家」鬧劇的重要配角。別以為這位一頭白髮的律師只顧由早到晚埋首於官司糾紛,來自英倫的高國峻愛心爆棚,是多家慈善機構的要員,也是長跑好手,曾征服 250公里的撒哈拉超級馬拉松。

        九十年代開始籌款

        律師行的個人簡介顯示,高國峻三十多年前從英國來港執業,任職黃乾亨律師事務所,黃乾亨是黃英豪及黃英琦的父親。高國峻專攻本地及國際商業法律顧問,他同時是位商人,業務遍及酒店、珠寶和出版。

        公餘日子,高國峻則由嚴肅的律師搖身一變而為快樂的長跑家與慈善家。他去年底接受 CNNGo訪問,暢談如何以一雙鐵腳為尼泊爾貧窮兒童籌募善款。原來他是兒童福利計劃( Child Welfare Scheme)香港分部的主席,九十年代開始為該組織籌款。

        連日來不斷被記者追訪,高國峻一定不會氣咳。 1996年他首次參加馬拉松,地點是紐約。此後陸續升級,先後征服摩洛哥、智利、納米比亞、戈壁等地的超級馬拉松。其中 2008年的 250公里撒哈拉馬拉松,年屆 56歲的高國峻以 48小時多完成,耐力驚人。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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