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9日星期日

悲催的谷歌!从苹果获得的收入是本身Android设备获利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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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2011年间,谷歌从Android设备中获得的营收为5.5亿美元。比较讽刺的是,部署在苹果设备上的搜索和地图服务在相同时间内为谷歌带来了22亿美元的营收,也就是来自苹果的收入要比Android收入多四倍。

来自《卫报》的消息,谷歌和甲骨文昨天的和解协议透露了Android的营收细节。甲骨文称Android侵犯了公司持有的Java相关专利。甲骨文在2010年收购了昇阳SUN公司,随后昇阳公司的Java相关专利就落入了甲骨文手中。

甲骨文要求谷歌赔偿280万美元,作为2011年Android侵犯Java专利的补偿。甲骨文称Android侵犯了两项专利,其中一项将于9个月后失效,甲骨文要求在这9个月中,谷歌需要提供Android营收的0.5%。另一项专利将于2018年4月失效,谷歌需要提供Android营收的0.015%。

 

对于智能手机厂商来说,Android是一款免费的操作系统,但是这些厂商必须获得谷歌搜索、地图等服务的授权。谷歌就是通过这些服务从Android中获得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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