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9日星期一

英法联军为何要焚烧圆明园——天主教版本/老柏

 

英法联军为何要焚烧圆明园——天主教版本/老柏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8月14日 首发

    博讯编者按:此稿件是作者工整手写邮寄给博讯,因为时间和资源,没来及处理发表,向读者表示歉意。以下是作者来信和稿件全文。
     博讯网站编辑先生大鉴: (博讯 boxun.com)
     在贵网上读到很多好的文章,现寄上拙稿一篇,即《英法联军为何要焚烧圆明园——天主教版本》。在贵刊上已经楚廷先生和佚名先生写过此题目。在此只是补充而已。我对国人并无偏见,只是希望能够努力上进,不要过于主观。请予谅解。
     同时附上影印原本,这是一九八九年上海书局所出版的全套民国丛书,由周谷城主编,其中是萧若瑟氏所著之《天主教传行中国考》的一小部分供作参考。
     文章可用则用,如能刊登,非常感谢。在此祝撰安。
    读者老柏(笔名)敬上 四月二日

英法联军为何要焚烧圆明园——天主教版本

    老柏
     最近国人在国际上闹了一个很荒唐的笑话,就是在法国巴黎佳士得拍卖圆明园兽首时,中国商人蔡铭超表示爱国,拍而不买。不知他为何做出此等不守诚信的商业行为,金钱名誉都受损失,毫无所得。妙在整个圆明园事件的产生,就是中国人不守信义之故。更荒谬的是,据说中国有个六十七人的律师团,也去法国争议文物谁属。显然他们不知道圆明园事件的直接原因,就是中国虐杀英法两国的使节团。
     在萧若瑟氏所著的《天主教传行中国考》一书中,清廷在嘉庆和道光两朝时,朝廷就一贯仇视外国教士。一直到道光二十一年,即一八四二年,订立《南京条约》,答应不杀教士,但内心认为对蛮夷之邦,不必守信用,虽有条约,并无遵行诚意。对外国教士,往往照杀不误,中国传教人士,被杀更是不计其数。所以,在一八六零年,英法联军之役,是英法两国因清廷不遵守《南京条约》而兴的问罪之师。
     问题出在英法舰队第一次攻打大沽口炮台时,中了清军的埋伏失利,死伤五百多人,退回上海,这样增长了清廷气焰,认为英法不足惧。但是紧接着,英法增兵,第二次攻打大沽口炮台,以死伤四百多人之代价,攻占炮台,清军炮台守军则伤亡两千左右。
     这时联军已占天津,清廷派桂良为议和大臣,赴天津谈判,但无结果而返北京。但这时英法两国所派出的,以巴百夏礼为首的三十九人使节团,在通州谈判时被中国扣留,押送北京,关在圆明园内,受到酷刑迫害,多人死亡。为何清廷敢于违反国家际公法,甚至不遵守中国古训的“两国相争,不斩来使”呢?国为清廷自己认为有相当把握,一定可以打败英法两国。
     当时由亲王僧格林沁领军,他也就是在第一次大沽口得胜的将军。他部下有三万铁骑,两万步卒,在八里湾部阵,等待联军,不料联军虽只有四千人,但武器精良,大战终回,结果清军北撤。
     这时清廷开始恐慌,咸丰皇帝逃去热河。政事由恭亲王主持。英法两国,一定要清廷交出使节团人员。恭亲王无以应,因为已有一半以上死去,有的尸骨无存。书中说,“然俘虏英国二十六人,已死十三人,法国十二人,已死七人,皆受拷打凌虐致死者”。(见原书四百十八页)
     英法两国将帅恨极,英将为额尔金(义尔真),法将为格老(葛罗),本要焚烧皇宫,但意见不一致,最后决定烧毁圆明园,以惩罚中国皇帝之不守信义。这个目的倒是达到,咸丰皇帝的确很气愤,不到一年,即在热河去世。大致上是中国理亏,所以,这次律师团去巴黎,实在很危险,如果法国人也不守信用,如法炮制,恐怕有一半的人无法生还,又重蹈圆明园事件的覆辙。
     国人对自身的历史智识,相当缺乏。律师尚且如此,一般人可想而知。中国人经过毛泽东时代的调教,对法律和道德都不重视,不知诚信为何物。一个国家一定要有诚信,才能立足于世界。个人也是如此,所谓“不诚无物”是也。看来中国人还要好几十年才能重建已沦丧的道德,毛氏对此要负相当责任,不能推卸。这次商人蔡铭超和律师团都很富足,为何不能作到“衣食足而知荣辱,仓禀实而知礼节”。希望国人以此为鉴,能够加以深思。

英法联军为何要焚烧圆明园——天主教版本/老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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