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9日星期二

蘋果日報- 貪 陳 - 陳也

貪 陳 - 陳也
貪陳只是法官的用詞,貪她838億,對日捱十句鐘人工僅夠糊口的升斗市民,是天文數字。但相對日日陪大老闆南征北討,跪地餵豬乸的打工皇帝,年年納稅過億,薪酬花紅保守估計近百億落袋。服侍大老闆十年八載,已經等同陳某爭產的總數金額了。這些高等打工仔,貪嗎?假如不貪,只喜歡吃豬骨粥和曲奇餅,還能忍受老闆長期的折騰嗎?阿Q點,不是貪,而是在唯老闆是從的阿諛奉承中,在掩埋良知為虎作倀的矛盾泥淖中,爭取唯一合理回報,這就是,錢!打跛腳十世使唔完的錢!

娛樂圈血淚史做辦,陳某何嘗不是人肉傍友血淚史的表表者。那些高呼「校董主席才是我老闆」的「打工校長」,假如識風水,一樣會是第二個甚至第N個貪陳。老闆叫到,按摩就按摩啦,商界和學界,從來不缺這種高知按摩師。按摩費值三十億嗎?嗯,如果按摩對象是虎,是狼,就算擲三十億在你跟前,你會搵命博嗎?服務後,敢唔嫌腥拿走夾在狼屁股眼的銀紙嗎?唉,世界難撈,貪字變貧,都要博一鋪。香港勝在有……你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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