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與偏見
第一桶金
傳媒工作有意思也令人興奮,但我最懷念的工作卻是時裝。我雖然自小在毛織針織廠工作,這都是每天接觸到時裝貨品的工作,但真正學做時裝是在紐約做毛衫營業推廣工作的時候。那時候我有機會同入口商的設計師工作,從中看到設計的程序和其中的巧妙。
這巧妙就是看出為什麼一件時裝有銷路而另一件沒有。這是個很抽象的領會,沒有規律,沒有公式,甚至沒有歷史可參考,你不能說這樣子的時裝過去沒銷路,因此現在都不會有銷路,不,過去沒銷路的時裝今天看來可能很美,很新鮮。是的,新鮮感便是那巧妙所在。怎樣鍛鍊出對時裝新鮮感的觸覺呢?當然是多留意設計師對時裝的取捨,你便可領會到。例如他做了第一輪樣板,將所有樣板排列在板房的牆壁上,這時候的樣板都是面目模糊,紊亂而不起眼的。他將樣板逐件修改時,你留意到他為什麼將這件樣板的細節減少甚至剔除,又為什麼為那件添上或增加細節,為什麼將這件衣服收窄那件又放闊,慢慢你便領會到他是怎樣看待每件時裝的美感的。到後來你看到這美感真的在某些樣板上體現了,而有些卻是不成功的,你不知為什麼卻看出像是理所當然的,你便有深入的領會。當美感呈現在一件衣服上,你便立時看到其新鮮感,很少你看到是美麗的衣服卻不是同時給予你新鮮的感覺的。不,我對這說法還是有點保留,因為有些衣服看來並不特別美麗卻是異常新鮮的。
當設計師將所有樣板都做到合心水的時候,便將它們交給 merchandiser覆核及落訂單。這是我學時裝的巧妙學得最多的時候。在這覆核的程序中, merchandiser再將時裝樣板修改多一次。他亦會加減或剔除細節,放闊收窄衣服的尺碼,他的修改有時也會與成本和售價有關。他亦同時為每個款式的時裝篩選設計師選好的顏色。他又不是設計師,他為什麼還要將樣板再作修改呢?因為只是美麗和新鮮對他是不足夠的,他的工作是要令時裝有最好的銷路。首先他要看設計師設計出來的整個時裝 collection,是否配合銷售的 pattern,是否長短衣衫褸裙配合他認為今季銷售的模式,不讓衣服的配搭側重到某些設計上面去,因而有個和諧的平衡。另外他要看整個 collection放在一起時,是否給予他一個故事( story)的觀感,也就是說每一款時裝是優美的句子,放在一起是否構成了一篇詩詞。對 merchandiser來說,個別款式時裝的美麗是不足夠的,整個 collection放一起時,是否令人看到、聽到它對新的季節的讚美,這才重要。一個 collection迎面給予人清新的驚喜,令人感覺到這新季節氣氛帶來的欣喜,人們自然想投入到這氣氛中,感受到這欣喜,因而想擁有這些時裝。從這裡我們便看到,一個時裝 collection可以講出一個 story有多重要!在紐約做營業推銷員時,我跟設計師和 merchandiser的接觸學到的時裝巧妙,只足夠我做個好的推銷員,不足夠我成為策劃銷售的 merchandiser。但那時候我只是個推銷員而已,領悟到一些時裝的巧妙,已經是非常有用和珍貴了。我當時的最大客戶是 JC Penney,他們的時裝採購部沒有自己設計的 collection,靠的是入口商或像我這樣的廠商提供的樣板買貨。我經常到 Bloomingdales、 Macy's及 May這些高檔的連鎖百貨公司的時裝部買認為有新鮮感有賣門的毛衫款式,將之寄回香港工廠照做樣板,收到樣板及報價後便拿去賣給 JC Penney的買手,接到訂單後再給工廠生產。
在這些高檔時裝部流轉多了,跟那裡的 sales girls混熟了,便約她們出來飲酒吃飯,談話中我靈機一觸,問她們是否知道哪些毛衫是賣得最好的,她們說知道,因為她們都會收到公司調貨的通知,而通知調貨最多的款式都是各分店最好賣的款式。知道這消息之後,我將溝女的意圖改變成收集資訊的約會。我將她們告訴我最好賣款式的每個顏色買一件,回到酒店將那些毛衫的衣領上的牌子除下,貼上我的樣板標籤,揀最好的顏色用硬紙板撐住熨好作為樣板,將其他顏色的毛衫剪成方格釘在一起作為 color swatches,計算好 FOB價格,然後便拿去推銷給 JC Penney買手。這樣做不用將毛衫寄回香港工廠做完樣板然後再寄回來,趁時裝在市上熱賣推銷,快而準,推銷的命中率幾乎百分之百。無人識破我取巧的手法,買手都嘖嘖稱奇,我的樣板當時得令的巧妙霎時成為小小的傳奇。當然我的生意好到不得了,本來派我來推銷的工廠產量跟不上,我唯有將訂單給其他工廠生產。其他工廠的訂單我是收佣金的,錢賺得比本來的薪水多許多,因此我也要求本來的工廠改為給我佣金,他們也答應了。
數量大的訂單我收 2%,數量小的訂單收 3%佣金,而我佣金是從香港拿的,不用交稅,一年的收入之多對我這個二十歲剛出頭的小子,簡直是個天文數字。這是我人生賺到的第一桶金。不,那是我人生第一趟禍水。
有這許多錢我骨頭輕到在飄浮着做人,幾乎瘋狂到想脫了褲子在 Manhattan的馬路中央屙尿給人看。我開住架白開篷 Rolls Royce招搖過市,住 Warwick酒店套房,晚晚在 Studio 54等夜店打躉,總之似乎是對錢有仇般揮霍。是的,我在報仇,是為過去的窮困日子報仇。仇恨都會有災難後果,我也不例外。我終於染上嚴重的惡習,最後蓬頭垢面,連工作都丟掉,錢也用光了,被迫返香港避過令我惡習不斷惡化的紐約圈子。
現在回頭望慶幸自己二十歲出頭便做這些傻事,自己一早就承受了骨頭輕、任性浮誇陋習的慘痛教訓。要是這傻事到我四五十歲才發生,
我便沒有翻身的機會了,今日的處境會是多折墮便難以想像矣!那傻事才真是我賺到的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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