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億贖子 勸張子強做好人
【賊王篇】
【本報訊】「我只能教你做好人,但你要我做甚麼,我不會了,你只有一條大路,遠走高飛,不然,你的下場將是很可悲的。」李嘉誠接受《南都》訪問首次披露長子李澤鉅96年被張子強綁架案,李嘉誠承認付了10億元現金給張子強並告誡張要做好人,但張爛賭輸光,事後還致電他請教「甚麼是可以保險投資的」。
李嘉誠憶述張子強當年單槍匹馬到他家,開口就要20億元,李表示只得10億元現金,並說:「如果你要,我可以到銀行給你提取。」他指張子強對他的鎮靜感意外,李對他說這是自己做錯了,在港知名度這麼高,但一點防備都沒有,就像打球,早上5時連自己開車往新界,在路上數輛汽車就可以把他圍起來,但自己竟然一點防備也沒有,要仔細檢討。
■張子強1998年在內地被捕,同年12月被當局槍決。
促遠走高飛 否則下場可悲
李嘉誠向記者稱,當時他曾勸張子強做個好人﹕「你拿了這麼多錢,下輩子也夠花了,趁現在遠走高飛,洗心革面。」惟張後來又致電給他,聲稱把錢輸光,要請教有甚麼可以保險投資。李當時就指張只有一條路,就是遠走高飛,否則下場可悲。
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張子強案終審判決書指,1996年5月23日傍晚,張子強與六名同黨,攜AK47、微型衝鋒槍及手槍等武器,在深水灣道80號附近,截停李澤鉅乘坐的房車,將李及司機綁架,張與同黨陳智浩稍後去李家,收取贖金10.38億元,張分得3.62億元。
張子強輸光錢後,再於1997年9月29日綁架富商郭炳湘,勒索6億元,個人獨得3億元,後來還計劃綁架城中多名富豪。1998年1月,警方在上水馬草壟發現張子強一夥收藏的炸藥,迫使張及同黨逃亡內地,結果在江門外海大橋收費站被捕,同年12月5日被槍決。
據悉,李澤鉅獲釋後,前警隊「一哥」李君夏替李嘉誠組建一支25人的啹喀保鑣隊,分別保護李嘉誠一家及周凱旋。
■李澤鉅被綁架獲釋後,時刻有保鑣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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