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鴻章兒子 「梁估價報告形同欺詐」
入稟指造假 助其父挪移信託資產及瞞稅■何彪
【本報訊】一宗名門望族官司令特首梁振英的誠信再受質疑。何東後人、何鴻章之子何彪因家族信託利益興訟10年,最近將梁振英測量師行(戴德梁行前身)也告上法庭,質疑對方當年替何鴻章不誠實地故意低估地價,以挪移信託資產及瞞稅。《蘋果》取得1995至1998年間,五份由梁振英測量師行做的地皮測量顧問報告,發現地皮發展潛力越高,地價反而估得越低,最後成交價連乙級農地也不如。何彪形容梁的估價報告形同欺詐。
記者:袁柏恩 林偉聰被指估價造假的地皮約37萬平方呎,位於上水古洞南,毗鄰金錢村及新地豪宅天巒,本為何東家族產業,現由新地持有。1998年以前,地皮業權三分,由何鴻章名下公司Hotung Estates Ltd(下稱HEL)、何鴻章本人,以及何鴻章為子女設立的信託透過旗下公司Hotung Investment(China) Ltd分別持有。
何鴻章當時一直想透過HEL買入所有地段統一業權發展住宅。本報取得的測量報告顯示,梁振英測量師行(下稱測量行)早在1995年就受何鴻章所託為全幅地皮估價,當時估值1.05億元,呎價283元。不過,測量行之後為信託單獨持有的12萬呎地皮估價,卻越估越低,1998年4月估計該地價值2,250萬,呎價僅180元,比1995年大跌36%;同年11月再估價,進一步估低兩成至143元,令地皮只值1,750萬;最終地皮亦以此價成交。
翻查城規會紀錄,測量行1995年首次估價時,何東家族已獲城規會批准在該地興建三層高住宅,提供30個單位,當時地皮仍規劃作「休憩用途」,地積比僅為0.2倍。至1998年4月再估價時,地段提升為「綜合發展區」,地積比率也增至0.4倍;同年6月,城規會再批准建三層高住宅、提供58個單位的發展計劃,但同年11月梁的估價不升反跌。幾年間地皮發展條件越成熟,估值就越低。稅局懷疑要求釐清
1998年雖有金融風暴,但比較當年10月地政總署的農地收地價,甲級農地呎價276元,乙級農地亦有207元,丙級農地是138元,顯示梁振英測量師行當年將該幅已准建住宅土地,估價僅稍高於丙級農地,連乙級農地也不如。
政府補償級別按土地是否位於新市鎮發展區、已知的市鎮發展潛力、位置交通等因素釐定。該地段獲批綜合發展區,政府在1998年進行新界東北發展研究時,又建議將與地皮僅一馬路之隔的古洞北列為優先發展區域,並提出以鐵路接駁,但梁對地皮的估價卻較乙級農地還低三成。
何彪在入稟狀形容梁的估價報告形同欺詐,質疑測量行明知地皮發展潛力仍刻意低估價值,令何鴻章可低價移走信託資產;又指信託和何鴻章於1998年8月已跟HEL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卻遲遲未正式成交,至測量行調低估價後翌日才以新價成交。HEL在00年隨即以2.04億元售出地皮予新地相關公司,呎價550元,比信託的售價高2.8倍。何彪又指控測量行協助何鴻章壓低成交價而逃避印花稅。本報取得一封致何鴻章的律師信,列明測量行更新估價後,HEL購入信託及何鴻章地皮印花稅總額,由150.1萬元減至118.8萬元,節省31.4萬元。估價也引起稅局懷疑,於00年去信何鴻章要求補充地皮交易資料並釐清交易是否涉商業活動,但未知最終繳交稅項有否修訂。
同案時任測量行董事及股東的特首梁振英,透過特首辦回覆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拒絕回應。被告還包括事發時管理兩信託公司的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前高層、現任審計署署長孫德基及負責監管信託公司的「十姑娘」何婉琪。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若入稟狀指明控告公司,董事毋須負責任。若涉逃稅,有關人等或涉串謀詐騙、製造虛假文書等刑事罪。
何鴻章兒子 「梁估價報告形同欺詐」 入稟指造假 助其父挪移信託資產及瞞稅 | 蘋果日報 | 要聞港聞 | 201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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