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隻雞的故事 - 高慧然
山西一對男女在街頭爭執,女人大叫非禮,惹來警察。警察把一男一女帶往警察局,才終於把事情弄清楚了:原來兩個人是情侶,女人嫌棄男人孤寒,第一次上門見家長竟然只帶了一隻燒雞。堅持要同男人分手。男人提出分手條件,要求女人還給他十隻燒雞。
至此為止,是一部黃百鳴式的笑片。燒雞不是會下蛋兼孵蛋的活母雞,如何由一隻變成十隻,記者沒交代。但這不是重點,重點在後面。公安開始變身法官,為一男一女主持公道,還代替女人幫她跟男人講價,他漫天索價,公安便落地還價,最後,成功將十隻燒雞的分手費還價為五隻。一男一女都不再有異議,成交。
大國之亂,窺燒雞而見全豹。女人謊報非禮濫用警力不必受罰。警方還可法官上身,代為執法,就男女雙方因分手費爭拗而引發的案件作出調解。女方有沒有堅持只還一隻燒雞,或者女方是否在警方強烈要求下接受五隻燒雞的調解,均不得而知。
本來,這是發生在山西的故事,與香港人一點關係也沒有。可是,這正是香港人要引以為戒的,某一天,若香港警察在民事訴訟中的角色變得模糊,原告可要求警方代為執法,山西燒雞的故事也會在香港發生。你,聞到燒雞的味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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