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

汉字趣闻 臣、民、官、宦、宰

 

有君主就有臣民,臣民在君的眼里就不属于人。实际上,在古代臣民还就不属于“人”的范畴,而是“奴”,“奴”属于主人的私产。

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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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本意是“奴隶”。他们在主人面前往往不敢抬头。而当人低下头的时候,眼睛看起来成了竖立的样子,古人就用眼睛的这个状态造了“臣”字。《礼记》:“臣则左之。”郑玄注:“臣谓囚俘。”孔颖达疏:“臣谓征伐所获民虏者也。”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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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民”的本意也是奴隶,而且是奴隶主用尖器刺盲俘虏的左眼之后强迫他们为奴的。金文的字形证明了这史实。后来指“百姓”。又写做“氓”。

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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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     金文    小篆

“宰”,屋子下面一个“辛”字,“辛”是一种在脸上刺字的刑具,其本义是脸上刺了字,干家务活的奴隶,《说文》:“宰,罪人在屋下执事者。”在商朝之时逐渐变成了家臣之长。《仪礼》:“宰右执镫,左执盖。”郑玄注:“宰谓太宰,宰夫之长也。”

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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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     金文    小篆

    一所建筑物高耸在小山上面,本意是“官吏的馆所”。也可说是“馆”的本字。后来又“官府”引申为“官职”、“官吏”。《说文》:“官,吏事君也”。

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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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     小篆 

宦字由“宀”和“臣”(奴隶)构成。本义是“做贵族的奴仆”。《国语》:“(越王)与范蠡入宦于吴”。韦昭注:“宦,为臣隶也”。后引申为“宦官”等义。

看来,自有文字始,小民就没被当作人来对待,一直是奴隶。即使做了官宦(臣),甚至位及宰相也仍然是奴隶,见君时也得口称“奴才”。父母官们都是奴才,小民就成了奴才的奴才。这一切都是“君权神授”造成的。何时由“君权神授”,演变为“君权(官权)民授”,小民就成了真正的主人,社会也就真正地进步了。

汉字趣闻之十四:臣、民、官、宦、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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