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

反貪官不反皇帝

 

反貪官不反皇帝

作者: 金 鐘
更新於︰2014-11-06

這是中國人熟悉的歷史小說《水滸》的一個典故。北宋年間以宋江為首的山東梁山泊好漢聚義,定下「只反貪官不反皇帝」的造反原則。他們以暴力打倒一個個貪官,最後被朝廷招安。貪官依然層出不窮。經過二百多年宋元明清,到乾隆國盛,不僅出了大貪官和珅,貪財達到清廷十五年財政收入總和。且直到晚清,李鴻章這樣的重臣都公然賄賂,和外國簽一個條約,都要收賄數十萬兩銀子。梁山英雄們根本不懂皇權專制制度乃是貪污腐敗的根源,不從制度上反貪,只是治標不治本,到病入膏肓,就只有等死一途。

又是二百多年過去,歷史教訓歷久如新。今天中共王朝又在反貪打虎。依然是「只反貪官不反皇帝」,抓住幾條大老虎,只喊打,不敢殺。說什麼壯士斷腕,重刑反腐不靈、民主反腐也不行,還是要加強黨的領導「以憲反腐」……明知連朱元璋都有信心大殺貪官,他的後人朱鎔基也說「一百口棺材留一個」,為什麼貪到幾十上百億的巨虎都不敢懲殺?陽光法案至今不提?無他,中共深知制度已經腐爛,貪腐盤根錯節,嚴打就要動搖一黨專制的根本。這是中共危機深重的大勢。

說回香港佔中。歷史教訓同樣折射如芒。運動一個多月來,氣勢如虹,震撼國際。但爭取真普選仍未有實質性進展。障礙何在?問題在於:究竟我們要向誰爭取民主?佔中初始,目標既清楚也簡單——要北京人大撤銷或修改關於香港普選特首的八三一決定。但是從梁振英、林鄭到港澳辦及中共傳媒,不容爭辯地一句話:人大決議不容撼動!究竟有沒有法律根據呢?學聯代表梁麗幗在與政府對話中指出,中國憲法62條11款,明訂人大常委不適當的決定是可以「改變或者撤銷」的。為什麼這麼多人對憲法視而不見?豈不是反貪官不反皇帝的翻版?天朝之意神聖不可侵犯。

令人詫異的是有專欄名家在運動膠著的滿月之際,推出結束佔中的唯一解決辦法是梁振英下台。可免使中共因撤回決定而失顏面。甚至譁眾取寵地「請梁振英放過香港人吧」——對此顛倒主從關係的高論,學聯的回答是要上北京請願。這種論調之謬誤,在於不僅不可行,也不合邏輯。蓋因香港的普選決策權完全在北京手中,梁只是一個矢忠的執行者,他為此做替罪羊,客觀上可為中共解脫,卻勢必造成香港建制的管治危機,北京豈可斷然出此下策?學生市民已經充分表達了對共產黨的義憤,他們不喜歡CY,但目標是CP。這場運動帶有反共起義的性質,已是不言而喻的事。既然各方都判定中共不會在香港重演天安門六四屠殺,那麼,正是給了學生和市民一個歷史性的機遇:用和平理性的方式去迫使中共改革向善。這個目標也許很多年也看不到。但歷史的進步從來不是一步到位的。信心和堅韌不拔是人類所有正義抗爭的本色,向中共而不是港官討回公道爭民主,是佔中抗命的大方向。任何人無法改變。

(2014-11-5香港)

反貪官不反皇帝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