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

蘋果日報- 年老是一種罪 - 曾志豪

蘋果日報- 年老是一種罪 - 曾志豪

年老是一種罪 - 曾志豪

做人最重要「將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你要推行一件事,便應當問自己,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你樂意嗎?

我想問林鄭,公務員的退休長俸,可否「資產審查」,也就是政府推銷的「有經濟需要方案」?

現時公務員退休金額開支,每年263億,有些公務員每月領取10萬元或以上長俸,最多人領取的金額為1萬至3萬。全民退保的金額,只有3,230元。

廣大的納稅人聽完林鄭的講法,覺得非常有道理,不分貧富的退休保障會造成社會龐大負擔;既是如此,公務員可否在退休時,資產審查,多過8萬元便不能領取長俸?

8萬元是甚麼概念?最新劏房租金高達9千元,8萬元只夠住9個月的劏房。如果你有餘錢再住3個月劏房,政府便會認定你是衣食無憂,無資格申請全民退保。

你說長俸是為了答謝公務員過去服務香港的辛勞,不應該和資產總額掛鈎;那為甚麼全民退休金,卻要審查家產?

子女給父母家用,等於一個家庭內的退休金,你難道要求子女審查父母的資產?阿爸,你資產超過8萬,我不會給你家用了。

政府眼中,年老是一種罪,年老且貧窮更是罪大惡極。

林鄭說,「要年輕的下一代……繳交更多稅,不論貧富地分配給包括她在內的長者,又是否公義」。

說好了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呢?

用其邏輯,政府要下一代,承擔可能一世都不會使用的高鐵、港珠澳大橋、機場第三跑的龐大開支加超支,又有何公義可言?

我也會變老,我寧可加稅,把錢放在全民退休保障,日後自己也能受惠;也不願花錢去填一個又一個政治工程的無底黑洞,這是政府請客𠱁阿爺我們付鈔。林鄭,這又是否公義?

上一則: 教官今夕讀何書? - 古德明

下一則: 願 望 - 陳也



I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