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6日星期二

蘋果日報-向全港歌迷道歉(仿狼版) - 李碧華

各位香港歌迷:我六月廿二日嘅《肥平與肥萍》,被揭發犯咗錯誤,響呢度向大家道歉。嗰篇稿寫譚校長個大名(詠麟)時,我寫咗詠「倫」。歌迷朋友話:「點解粉絲肥萍冇錯,但係偶像就寫錯?為免人地誤信佢係嗰個倫字,你一定要向公眾解釋,否則我地會向《蘋果》中央領導人提出不信任動議。你精精地就『被自殺』或者『被辭職』任揀一樣。」其實我早一日收到風即刻鏟走電子版,我唔係隱瞞亦都唔係毀屍滅跡。呢個只係「無心之失」,佢又叫阿倫又叫校長又叫Alan Tam,我唔知道、唔清楚、唔為意原來係「阿麟」,所以唔關我事。

我畀兩位專家睇過都話冇問題──歌迷質疑:「喂你咁資深冇理由自己睇唔出噃!」你地唔知咁多嘞,我係專欄作者啫,呢行分工好細㗎,有寫音樂嘅寫歌星嘅寫填詞嘅……雖然校長唱咗幾廿年,我冇辦法求證到仲寫錯六次添。不過我會一力承擔!決定罰抄「譚詠麟」個名8,964次。請大家畀個機會我,七.一嗰日仲有得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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