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

蘋果日報- 領養14歲女做婢僕性奴 太子爺重囚 全家被官罵

領養14歲女做婢僕性奴 太子爺重囚 全家被官罵

【本報訊】建築公司太子爺因妻懷孕,為了滿足性慾多次淫辱母親於內地領養的14歲妹妹,事件更揭發被告一家當事主「唔係人」猶如奴婢,導致事主傷痕纍纍。法官昨判刑時除了怒斥被告禽獸不如外,更狂插被告家人包括其母,所作所為實為公眾所不齒,除判被告入獄五年四個月外,更敦促執法機構徹查被告家人有否涉及其他刑責。 記者:蔡少玲

辯方昨向法庭提交29歲被告及家人撰寫的多封求情信,力陳被告後悔非常,被告自責令家人蒙羞,父親在事發後中風,母親患上抑鬱症,建築公司生意無法經營下去,家人對被告的行為感到痛心。但法官潘敏琦卻不以為然,並指斥被告跟事主性交時不顧後果,只顧發洩一己私慾。


《事主非人生活示意圖》
1)被告要女事主到貯物室為他按摩小腿,然後跟她性交,當時其母於另一房間睡覺


2)被告駕車把女事主帶到偏僻樹林,拉上窗簾與她性交


3)女事主因偷吃餅乾而遭被告掌摑

官喝被告母:收聲
法官續指辯方提交的求情信,竟沒一人為事主講過一句說話。辯方解釋因他們並不熟絡,卻更令法官嬲怒:「點解會唔熟?95年已攞番嚟養,點解要打到佢遍體鱗傷?」又指被告的兄弟姊妹有機會到外國讀書,惟獨養女要負責家中所有細務,每天要做完家中粗重工夫才可溫書,多年來生活從未變過。辯方續求情,稱被告一家其實對待她不薄,法官譏諷:「原來係愛護有加!」


法官繼而轉向坐在公眾席的被告家人,瞪着眼厲聲指斥被告的母親,對待事主與自己子女南轅北轍,又喝令狀似抽泣的被告母親:「收聲!唔准喊!要喊出去喊,唔好影響我判刑!」


接着法官抽出事主一叠相片叫被告看,質問事主的傷痕如何造成,被告指事主多次激喊母親,才用雞毛掃打她。法官回應:「咁你家夠激到你阿媽喊啦!」即時抽出另一張雞毛掃相片,問:「係咪呢支呀?打到毛都甩晒!」被告試圖解釋雞毛是打掃時甩掉,但法官說:「甩晒毛點解唔買支新?……打到佢傷痕纍纍,你當個妹係人咩?」

「仲喊唔覺得醜咩」
法官進一步斥責被告一家,指作為一個人,看到案情也感到羞恥,「仲喊,唔覺得醜咩」,竟從中容許甚至幫被告。在長期被打罵下,事主不得不屈服於被告的淫威下,淪為洩慾工具。法官續指,動物也有舐犢情深,即使不是同根生,也應有手足之情,但事主所受對待與奴婢無異。被告被控6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共判五年四個月。


現年16歲的女事主,是被告母親於內地領養的女兒,08年來港後,與養父母、被告一家同住。事發前年9月至去年10月間,被告六次與事主非法性交,地點包括住所、辦公室,甚至開車到僻靜樹林「車震」,其中最少兩次沒有戴安全套。被告又曾因事主偷食餅而掌摑她。


案件編號:HCCC115/12

上一則: 訪李旺陽妹 《明報》記者遭禁錮44小時

下一則: 剔除何俊仁選舉呈請 梁振英敗訴



发自我的 iPad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