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1日星期六

藝員擬集體向TVB索償 涉款達數千萬 圖推翻電視霸權 - 20130921 - 蘋果日報

 

藝員擬集體向TVB索償
涉款達數千萬 圖推翻電視霸權

■袁彌明(左圖)希望其他藝員站出來,集體向無綫電視追討收入損失;圖為去年藝員出席無綫台慶。

【電視霸權】
【本報訊】星光燦爛的電視螢幕背後是幾許辛酸,通訊局前天裁定無綫電視(TVB)濫用市場優勢,用不合理合約條款長期壟斷藝員和歌手。飽受剝削的無綫前藝員控訴壓榨手段,袁彌明等多名前藝員正研究向無綫集體民事索償,盼在法庭上推翻無綫霸權,估計索償金額可高達數千萬元。
記者:麥志榮 王麗春

通訊局在研究多份合約和會見多名娛樂圈人士後,裁定無綫用合約禁止藝員歌手為其他電視台工作,但另一方面又訂明沒有責任一定用他們,是變相用低成本囤積了大部份藝員和歌手,令他們無法為其他電視台服務,導致競爭對手節目質素下降。不過,報告以機密為由刪除大部份證據。
曾參選港姐及任職無綫藝員的人力主席袁彌明以過來人經歷揭無綫黑幕,她透露無綫對藝員和歌手可說是極盡欺壓與剝削,一般歌手出騷,市價是兩至三萬元。不過,上無綫《勁歌金曲》,只有100至300元車馬費。藝員更是任由宰割,只有當紅藝員可簽長約,其他只能簽「一年一騷」合約,「即係一年內求其畀個節目你做,酬勞只得幾百至幾千蚊,就可以雪你一年」。不少半紅不黑藝員和甘草演員被迫投閒置散,零收入和零演出機會。
袁表示,合約亦規定無綫是全球經理人,藝員接任何工作,無論與娛圈有否關係,都要經無綫批准和抽佣。她當年因批評無綫,無綫便為她推掉一切工作,令她損失所有收入。
她指出,由於無綫財雄勢大,她會研究向無綫集體索償的可行性,希望其他受無綫欺壓的藝員歌手都站出來,與她一起向無綫集體追討收入損失,估計金額可達數千萬元。通訊局的報告打開了一個窗口,希望亞視、有線及now都就無綫反競爭行為提出索償。

政府被指後知後覺

無綫前合約藝人梁思浩亦有意拿出舊合約諮詢律師意見,看看可否追討當年的損失,「當年簽咗5年都係一年一騷,每個騷得3,000蚊,要多勞多得,最初係多騷,後期就冇」。於6年前離開無綫的王賢誌說:「我一早已經覺得份合約有好多唔公平地方,所以決定離開。要怪就怪政府做嘢太慢同後知後覺。」
身兼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稱,理論上其他電視台可就廣告收入損失向無綫民事索償,無綫藝員亦同樣可就收入損失索償。以往有個案是僱傭合約條款規定僱員離職後不可從事與公司競爭的工作,被法庭認為條款不合理,裁定無效。無綫用合約變相獨家佔用藝員歌手,令他們被限制其他受聘機會,性質與此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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