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頑童倪匡宣佈寫作配額用完,停產,「倪租界」也交還老朋友蔡瀾,從此真真正正脫離文壇,退休去矣!倪匡寫作五十年以上,作品結集成書(各種版本),接近一千,而他也自詡是中國作家當中寫字最多的人,可入「健力士大全」。如今這寫字最多、出書最夥的人,不寫了,咱們讀者哪能不若有所失?不少人以為倪匡說說罷了,那是不了解他的性格,倪匡素來說一不二,停筆就是停筆,沒有任何價講。退休後,倪匡生活簡單,唯一工作便是照顧愛妻李果珍女士,剩下來的時間,看看書報、翻翻電腦,偶然應應老友飯局。煙聽耶穌勸早戒了,酒配額不多也少喝,只有一個習慣,迄今未改,就是看書,「一天不讀書,言語無味」,此乃倪匡的座右銘。他什麼書都看,好的一口讀完;不好的,看一眼,撂在一邊,日子這樣打發過去。有人為他叫屈,倪匡說「不屈!我應該還債哪!」誰是債主?正是倪太!盛年時,倪匡頑皮好鬧,惹果珍女士生氣,此刻因果循環,挨到倪匡打點愛妻日常起居,辛苦而自得其樂,倪匡稱之「報應」。
最近上海朋友問我,倪匡寫了半世紀,到底賺得多少錢?我打哈哈——「咱不是倪匡!問倪匡呀!」上海朋友說「問過了,他自己也不清楚。」嘿!連他本人也糊塗,旁人哪會知道!不過,掐指粗略一算,從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倪匡連劇本費在內,一月有逾十五萬收入,此數只增不減,那麼說從七○年至九三年他離香港為止,稿酬收入至少超過四千萬,這還未把他衛斯理小說和武俠小說的版權(港台)統計在內,因此,僅這二十年,倪匡的收入當近億元。至於其他公開的、隱蔽的進賬,不說倪匡本人,怕大掌櫃果珍女士也說不清。上海朋友這樣說「如果倪老大的書能正正式式的在大陸出版,光是版稅一定過一億人民幣。」對之極矣!認識倪匡的人都知道他一生最喜歡「鈔票」,大凡付得起他高昂的稿費或版稅,來者不拒,忠誠服務,獨有大陸,他從不放在眼內。八十年代,「新華社」社長許家屯邀倪匡到北京遊覽:「倪先生!你這麼久沒回過中國,一切改變了,回去看看。」倪匡考慮了一下,道:「社長這樣賞面,我卻之不恭,我什麼都不要,只提一個條件!」許家屯一聽,大喜過望,忙不迭說:「請說!」倪匡收起嬉皮笑臉的神情,肅穆端莊,一字一句地吐出來「我要用『反共作家』的名義回去。」此言一出,結果何如?也不待我說了。只要肯回去,說幾句好話,倪匡的所有作品都可以開綠燈,想想那是一筆多大的款項呀!八十年代,咱們的大作家倪匡,已可成為億萬富豪,可愛錢如命的倪匡偏將財神摒諸門外,實在有負「賺錢專家」美名。倪匡警戒我:「小葉!錢人人要,但世界上有些錢是不能夠賺的!」這話在三十多年後的今日,我仍緊記心上。
倪匡有賺錢的能耐,我也好錢,向他討教。倪匡說「中國人有個傳統觀念,作家固窮,實在錯得厲害,作家為啥一定要安於窮,不窮不是作家了?金庸那麼有錢,還不是大作家!」按照倪匡的說法,作家者應要放下頭巾氣,沾上些少銅臭,那就是要對老闆講錢(稿費)。倪匡寫《木蘭花》,第一本一千字八元,四萬五千字,三百六十元,到第二本已加至每千字十元。銷路好,倪匡每本都要求多加,一路加至千字一百五十元,一本收六千七百五十元,六十年代,那是天價。這還未了,收了稿費,還要拿著作權費,每本一百,我手上存有一張六七年倪匡簽署的《木蘭花》著作權單子,這樣寫着──「本人所著《奪命紅燭》一書之著作權以港幣壹百元轉讓與環球圖書雜誌出版社東主羅斌先生所有 此據。下簽倪匡筆名魏力,真名倪聰」(編按:《奪命紅燭》為《木蘭花》系列)。不僅對羅斌如此,老朋友金庸也不放過,過些時,總愛扭計加稿費,惟金庸不是羅斌,不易屈服,給你寫信,十大要點,條分縷析報紙經營困難,詞懇情切,倪匡拜服。難怪倪匡說「遇到查博士,我沒戲唱啦!」賺錢專家遇着算錢高手,虎鬥龍爭,結果還是倪匡這頭老虎認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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