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問責官員的榜樣 - 古德明 | 2017-06-14 | | 蘋果日報

問責官員的榜樣 - 古德明 | 2017-06-14 | | 蘋果日報

問責官員的榜樣 - 古德明

港珠澳大橋混凝土測試作弊,土木署去年七月原來已經發現,只是一聲不響。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說:「我也是今年五月才知道。」二零一四年四月,高速鐵路修築逾期事再也隱瞞不住,張炳良同樣是說:「工程延誤,我也是剛剛才知道。」雖然事後有文件證實他至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已獲鐵路公司通知,但只要他「一直不知道」,就可以免於任責。
「問責官員」的責任,在於坐收月俸三十萬元。此外還有「記取教訓」。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九日,南丫島海難、花園街大火、馬頭圍道舊樓倒塌等事件之後,張炳良說:「我們會記取血的教訓。」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汲水門大橋遭船撞毀之後,張炳良說:「我們會記取教訓。」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公屋飲用水含鉛事發之後,張炳良說:「我們會記取教訓。」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地下列車狂徒縱火之後,張炳良說:「我們會記取教訓。」六月五日,港珠澳大橋弊案揭發之後,張炳良說:「我們會記取教訓。」他五年任期之內,要記取那麼多教訓,可真夠他忙了。
現在,張炳良五年任期將滿,任內所學恐怕會失傳。所以,假如地下列車再有狂徒縱火,車站那些兼職助理再次不知所措等等,請不要驚訝。他的繼任者一定也會記取教訓。總之,張炳良之虛心學習,為問責官員樹立了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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