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

用納稅人的錢買兇殺人 - 李碧華

用納稅人的錢買兇殺人 - 李碧華

用納稅人的錢買兇殺人 - 李碧華

月內陸續有審訊、判刑。一批獲准保釋的年輕政治犯也面對再度入獄的可能,還有好些矯枉過正為政治服務的裁決,手無寸鐵的小市民根本無力也無錢招架。
整整一代,如果你有獨立思考能力,為公義和自由發聲,就成為霸權的眼中釘,他們不偷不搶不涉黃賭毒,沒作奸犯科,卻付出沈重代價,被D Q的議員一樣,趕盡殺絕。
──但幹這些勾當,用的是我們的錢!
我們辛辛苦苦賺來的錢要納稅,而這龐大的公帑是任由黨的奴才傀儡浪擲濫用,千億大白象工程,還有充足的彈藥致抗爭者於死地,每當見到議會庸劣議員媚主發言,那垃圾堆填區發出屍臭,但他們修改議事規則為所欲為。狐假虎威謀求政治本錢,納稅人飼養的反骨奴才,卻向着付鈔的正主兒開火。
政府執政推行惡法奸令,遇上阻礙,落在他們手中,就算輕判也千方百計覆核刑期加刑,同政府打官司的人,用自己和家人的血汗錢、積蓄、籌募款項……而當權者是用納稅人的錢,再多也花得起,再賤也花得稱心──納稅人並無此意圖,如同被歹徒打劫,他們拎這錢買兇殺人,甚至回殺我們……這是什麼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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