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DQ周庭違國際公約
【DQ風暴】
【本報訊】香港眾志周庭遭政治篩選剝奪參選資格,惹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歐盟昨發表聲明,指政府以周庭的政治聯繫為由,拒絕讓她參選,既違反國際公約,且損害香港聲譽。特首林鄭月娥、外交部發言人反擊,指外國機構不應干涉香港事務。末代港督彭定康去信今日訪華的英國首相文翠珊,指她應該向北京表達關注香港現時政治情況,又指本港的人權、自由和高度自治正受威脅。
記者:姚國雄
周庭與黨友黃之鋒及支持者昨原打算質詢「DQ刀手」選舉主任鄧如欣,惟鄧缺席會議。黃耀興攝
政府以香港眾志倡議民主自決為由DQ年僅21歲的周庭,事隔3日,歐盟昨發表聲明回應事件,指選舉主任以政治聯繫為由,不讓周庭參加立法會補選的決定,並得到港府表示支持,批評有關決定或損害香港作為自由和開放社會的國際聲譽。
聲明更指此舉是違反國際公約,因為保障香港公民及政治權利是落實一國兩制原則的重要部份,香港人權法案亦確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但港府因候選人的政治理念而禁止參選,有違國際公約中訂明市民參選權不受不合理限制的保障。
彭定康促文翠珊為港發聲
除了歐盟外,末代港督彭定康與自由民主黨國會議員阿什當去信今日訪華的文翠珊,指文翠珊應向中方表達關注香港現時政治情況。
彭定康在信中指,香港在1997年回歸時獲得承諾的基本自由、人權狀況及高度自治正受威脅,要求文翠珊向中方表達《中英聯合聲明》及「一國兩制」仍有效。
面對國際社會強烈質疑,林鄭昨出席行政會議前,不點名反駁歐盟指特區政府以政治聯繫來拒絕市民參選的指控:「特區政府怎會以一個政治聯繫讓某一些人士不能夠參加選舉?」她解釋,如果某一種政治意識形態,明顯有事實根據是違反《基本法》、不符合一國兩制精神,更嚴重的是鼓吹港獨或自治,或港獨及地方自治是一個可以選擇的方案,這就能不夠符合法律要求。
她指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是「要依法才能享有」,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就104條的釋法中清晰說明,議員不單要在宣誓時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更是參選要求:「如果任何有意參選立法會嘅人士,佢不能夠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咁佢就冇參選資格,呢個係依法辦事。」
在林鄭回應傳媒後,政府昨傍晚再發表聲明,指「民主自決」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選擇獨立來處理香港體制等,均不符合香港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何種形式提議獨立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亦不可能符合《立法會條例》要求候選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
港府:不應干預內部事務
聲明並指外國機構及人士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內部事務,選舉主任是基於「事實根據及法律要求」,決定一名參與立法會補選的人士因不符合《立法會條例》的規定以致其提名無效。選舉主任的決定與部份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回應說,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中方堅決反對任何外國政府、機構、個人干涉香港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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