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4日星期四

蘋果日報- 林煥光,你無權跪低! - 高慧然

內地客慳遊香港,把五粒星貝澳營地弄得烏煙瘴氣。對此,林煥光居然認為本港應增加配套設施去平衡出現的問題。


康文署轄下的營地,設施齊備,包括洗手間、淋浴房、簡易桌椅等,設施及人手的支出,由本港納稅人支付,免費供納稅人使用。康文署亦訂出使用指引,包括不可在郊野公園生火,不可在非露營範圍紮營,否則屬違法,可判罰款及監禁。


內地遊客非本港納稅人,無權使用康文署設施吧?否則,所有香港人享用的社會資源是不是都要讓他們使用?且待遇與香港人一樣?包括體育館、公立醫院等等?而且,在別人的帳幕旁設帳幕是違法的,因為帳幕與帳幕之間的距離,不只為了保障私隱,更是為了走火需要。整件事的性質是內地遊客闖入康文署轄下的營地,強行紮營。政府要做的,是徹查他們有沒有違例,若違例,則提出檢控。


林煥光的言辭令人驚駭,彷彿香港現有的法律、制度是選擇性有效的。遊客為慳錢不住酒店或賓館,林煥光不是質疑他們的住宿動機,責怪他們破壞了真正熱愛大自然的人的野趣,反而責怪香港沒提供更多免費住宿。他們在沙灘大小二便,林煥光不認為要檢控這種重口味,反而怪公廁太少。港官究竟怎麼了?林煥光,膝蓋是你的,辭掉高官,你為利益向誰下跪是個人選擇。作為行政會議召集人,你則無權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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