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9日星期六

蘋果日報- 「讓」字怎麼譯? - 古德明

蘋果日報- 「讓」字怎麼譯? - 古德明

「讓」字怎麼譯? - 古德明


一位朋友來信說:「最近試譯儒家『溫良恭儉讓』五德,頗覺『讓』最為難譯,先生能否賜教?」我從沒想過「讓」的譯法,而越想越覺困難。

那位朋友花了不少工夫,搜集得辜鴻銘、理雅各(James Legge)、亞瑟.偉利(Arthur Waley)等八家譯文,或譯作名詞compromise(折中、妥協)、humility(謙恭)、humble nature(謙虛性情),或譯作形容詞magnanimous(寬宏大量)、complaisant(殷勤、順從)deferential(恭順)、courteous(謙恭有禮)。這些翻譯,其實都不能帶出「讓」的意思。

孔子主張「讓」,但正如明朝殉節大臣劉璟所說,「可讓處則讓,不可讓處不敢讓也」。什麼是不可讓處?孔子說:「當仁,不讓於師。」事關仁義,就決不退讓。

仁義以外,則處世貴乎謙退。孔子說「君子矜(莊重)而不爭」,就是這個道理。他認為能夠禮讓,才能夠治國:「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何困難之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周朝泰伯以王位讓與三弟,孔子贊歎說:「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這個「讓」的觀念,英美沒有,強求英文單詞單字表達儒家之「讓」,絕對不可能達意。也許,consideration(體諒、關懷)一字,意思較為相似,但當然也不盡同。

所以,我寧取釋義式翻譯:a willingness to give way where no public interest is concerned(事情與公益無關,則不妨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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