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星期四

习近平反腐折戟刘志军案 2013-08 動向第335期長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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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乎外界原先的預期,原中國鐵道部長劉志軍案一審,被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海內外輿論普遍認為,這對被查了兩年多、涉及四百多案例、牽扯數十億人民幣的正部級貪官來說,明顯屬於輕判。習近平的反腐受到嚴重質疑。

  主審法官通過媒體解釋了輕判劉志軍的三個理由:被調查期間能主動交待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案發後劉志軍及其家屬配合辦案機關追繳贓款,其受賄贓款大部分已追繳;在偵查、起訴、審判期間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人民日報》還從個案公正、人人平等、程序正義三個層面上論述劉志軍案所彰顯的法治精神。很顯然,這非但不是輕判的真實原因,反而激起輿論的強烈反彈。

  毫無疑問,這個案子的水很深,劉志軍作為江、胡兩朝呼風喚雨的重臣,在有些人眼裡甚至還是一位難得的改革能員,其本身的沉浮就是權力洗牌的政治指標。網上流行的一個段子稱:「他,一個農民,農閒時去鐵路上打零工,後成為一個臨時養路工。第一次婚姻,他的老丈人是武漢鐵路局的副局長,讓他完成了從臨時工到副局長、黨委書記的飛躍;第二次婚姻,老丈人是個軍區司令,讓他完成了從副局長到部長的飛躍;第三次婚姻,他選擇了一個平民的漂亮女兒,實現了從部長到囚徒的跌落。他,就是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

  其實,按照中共官場的潛規則,劉志軍的「出身」雖然算不上脫胎換骨,至少一隻腳脫離了平民,另一隻腳已跨入了太子黨,只是血統不如紅二代那麼純。但他在任職期間,與當政者家族和利益集團有著巨大的利益輸送,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更不要說他上下其手廣結朋黨,使自己成為特權利益集團的一員,並有志於以「二十億買副總理」更上一層樓。正部級的中央委員劉志軍要買官,當然是向中組部和比他職位高的政治局委員或常委「行賄」……,從這個意義上講,劉志軍就是中共官場高層腐敗的縮影,當然也是一隻大老虎。

  然而,在法庭上,劉志軍最主要的行賄罪罪證沒有呈堂──被完全豁免了。諳熟中共為官之道的他,當然明白「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規矩,以放棄法庭上的自我辯護,並向法官表示「相信法律能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我不會上訴」等表達其效忠。他深知,只要把組織分配給他的罪名承擔起來,就保護了他的後台和同黨,他所在的利益集團就會想方設法罩住他,就等於拿到了免死金牌。果不其然,他的命保住了,官媒也被警告「不得做花錢買副總理的選題」。

  半年前,習近平初登大位之際,曾高調反腐,聲稱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民間也有雖然對習近平政改不抱希望,基於中共自己的執政利益,覺得至少反腐要燒幾把火,並預期會拿劉志軍祭旗。劉的死緩判決,以及對媒體報道反腐的統一口徑、混淆視聽,忽悠百姓的反腐秀又穿幫了。無獨有偶,總部位於德國柏林的「透明國際」最近發佈一份被稱為「歷史上有關腐敗的最大規模民意調查」報告,中國竟然缺席,原因是中國對國內所有媒體的控制,腐敗過於敏感,以至於「不太可能在中國開展這一類調查」。

  劉志軍作為利益集團一員的命保住了,習近平作為中共利益集團的掌門人,信誓旦旦「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敗,已經轉變成對既得利益集團腐敗的「保駕護航」,由此也解釋了他為何把病入膏肓的中共腐敗說成是作風問題。習近平新政就此破產,他上台後積累起來的僅有的一點點反腐「民望」,瞬息成了泡影。

動向第335期長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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