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

蘋果日報- 賣樓以後 - 高慧然



賣樓以後 - 高慧然

把深圳的房子賣掉後,要處理大量傢俬、電器、雜物,才能把房子交吉。地產經紀為我找了幾個二手商人。二手商人要把大至傢俬、小至衣物的東西搬出屋苑,必須有我親自辦理的放行紙。否則,他們不可能走得出由大廈到屋苑的三重保安。

去管理處辦放行紙,須提交身份證明文件證明業主身份,然後寫明要放行的物件,再由管理處蓋章。二手商人拿了這張放行紙,保安核對、清點他們搬下來的物件無誤,才會讓他們拿了東西離開屋苑。整個過程,可以說是治安嚴密,也可以說是正好相反,正因為治安太差,強盜小偷猖獗,所以才要有這樣複雜的放行措施。

最叫人啼笑皆非的是,我自己整理了一行李篋的雜物帶回香港,拉着行李篋到樓下時,被保安攔住了。我太長時間沒去深圳度假,保安不認識我。保安問我行李篋內是甚麼東西,我被這唐突的問題嚇了一跳,張口結舌答不上來。保安見狀,再問我要拉行李篋去哪兒,我說回家。這答案引起更多懷疑,保安要求我出示放行紙。要到這時候,我才明白過來我為甚麼被攔住,實在忍不住笑了。一個人從自己家中帶東西外出,都會遇到這樣的麻煩,看!在一個缺乏信任的國度,做每一件事要承受的成本代價是否都特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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