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8日星期日

【从劳斯莱斯事故说起!车辆事故全责图解】

今年的5月12日,在浙江省乐清市一家酒店门前的人行道上发生了一起"昂贵"的交通事故,一辆劳斯莱斯轿车在人行道上掉头时被对向正常行驶的丰田轿车迎头撞上,导致车辆严重受损,维修费用更是高达280万元,更让人疑惑的是,被撞的劳斯莱斯反而要承担事故全责!不仅要承担自己数百万元的维修费,还要给丰田车主修车,这可真是个让很多人意想不到的结果。其实在日常行驶中,我们很多人也会有过因为贪图一时省事,带着侥幸心理违法行车的情况,比如逆行、违规超车等等,虽然几经报道,但还是有很多人并不了解这其中的责任,今天我们借此事件来和大家聊聊关于车辆全责事故的那些事儿,希望可以因此警醒很多一直心存侥幸的驾驶者。

鉴于本篇文章涉及的车辆全责案例较多,不可能在实际道路上进行演示,故使用模型小汽车为大家进行演示讲解,并且会备注必要的说明,以便大家可以很轻松的理解,如果有实在不易看懂的部分,也欢迎大家进入我的编辑博客中进行留言咨询,我会一一为大家进行解答。为了便于大家阅读,图例中所示的全责方均以A车为准,另一方为无责方。

全责情况图示

视频案例

像上图介绍的闯红灯的情况,在现实中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同样,因为闯红灯而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数,下面我就为大家准备了一段视频,希望在看了之后可以让你彻底打消侥幸闯红灯的念头。

◆ 视频案例

因为随意开关车门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虽然不是特别多,但这种情况在日常行驶中并不少见,有不少司机都存在这种恶习,在停好车之后根本不看后面的情况,随手就将车门打开,这时往往会让后车一阵狂按喇叭,没准还得问候一下你全家。什么?不至于?好吧,通过下面这个案例,你就知道这件事有多严重了。

那么,出了事故我们该怎么办?

上面给大家介绍的28种全责情况是我们在遇到时容易进行判断的,并且而这些交通事故全都是一方全责并且可以通过快速处理来解决的事故,那么还有一些不能马上分清责任且需要让交警来处理的的事故,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的事故该怎么办?请继续往下看。

◆ 出了事故先将车辆挪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发生事故后,如果双方车辆并没有严重受损,且还可以正常行驶,请大家在取证后先将车辆挪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比如紧急停车道或路旁,切忌不要因为责任纠纷或个人原因就将车辆停在路中间,这样不仅会造成拥堵,还可能引发二次事故。根据新交通法规定:发生事故的车辆如果在可以移动的情况下仍旧停在路中间,造成交通拥堵的,会对其进行额外处罚。所以说,如果是一方全责且车辆损坏不严重的话,请将车辆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好,之后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如果您没有没有《协议书》,。

遇事先别急,解决问题是关键!

在发生事故后,很多人往往会出现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车就拿出一付要和对方"豁命"的架势,非要把对手"收拾"一顿不可,这样的情况其实很多见。殊不知,这样做的话不仅无利于解决事故,还可能会因为你的过激行为使得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甚至演变成刑事案件!大家在遇到事故后一定要冷静,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对手协商解决,一定不可因为情绪激动就和对方发生过激行为,这样只会对你更不利。

第一时间摆放三角警示牌!

这个问题在我们之前的文章中已经提及无数次了,在发生任何意外情况时都应该第一时间打开双闪警示灯,并且摆放三角警示牌,如果你还不知道三角警示牌应该如何使用的话,请点击这里三角警示牌你会用吗?

现场取证很关键!

在发生事故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用手机或其他拍照设备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具体方法是:在车辆正前、正后方及侧方分别进行拍照。比如因一方强行并线发生的事故:要能直观的看到全责方的压线的位置,以及另一方在线中被撞的位置,并且单独拍一张可以体现双方车辆在道路中所处的各自位置。便于后期用于双方发生责任纠纷或交警进行处理时的依据。(如果有行车记录仪的话请保存好相应的影像文件)

哪些情况不能"私了"?

上面说到的都是可以通过快速处理"私了"的事故,还有一些事故是不能坚决不能进行"私了"的,具体为:1、车辆无号牌的,2、驾驶人无照驾驶的,3、驾驶人饮酒的,这些情况下是绝对不能"私了"的,必须立即报警,请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理。

快速处理后该如何进行理赔?

『双方共同责任的』

『其中一方全责的』

编辑小结

在日常行驶中,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因为主观的因素而"误解"交通法规,从而导致了很多在事故责任认定上的纠纷,本篇文章中编辑汇集了28个典型案例来为大家进行解读,首先就是为了让更多人的能够了解车辆的事故的责任认定,避免在遇到上述情况时不知所措。其次,希望大家可以在看了上述的案例后可以在日常行车中更加自律,不要因为一时侥幸去敢冒风险。文中所展示的全责案例是以典型案例为基础的,有个别案例可能并没有穷尽展示,欢迎大家在评论中分享自己经历的全责案例和见解,我们一同讨论,以此来提醒更多的驾驶者。(文/汽车之家任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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