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星期四

蘋果日報- 跟特朗普學英文 - 馮睎乾

蘋果日報- 跟特朗普學英文 - 馮睎乾

跟特朗普學英文 - 馮睎乾

美國大選辯論,我比較感興趣的是特朗普的修辭。數月前《經濟學人》有篇〈雙加有效〉(Double-plus effective),認為特朗普能與希拉里爭一日之長短,憑的就是三寸不爛之舌,其特點有三:一,語言淺白,易入腦;二,不斷重複,令人不會忘記;三,愛爆肚,予人真性情的印象。其實之前還有一個特點:爛口。去年底,他串希拉里零八年初選敗給奧巴馬,說"she got schlonged"(她被幹了),旋即引來非議,因為源自意第緒語的"schlong",俚語作「陽具」解,顯然有侮辱女性之嫌。

前日辯論,他有句話回應希拉里:"I'm going to cut taxes big league and you're going to raise taxes big league, end of story."但不少母語為英語的人,都聽到特朗普說"bigly"而非"big league";聽到"bigly"的,更嘲笑特朗普英文屎,居然杜撰這樣的一個字。實情如何?Merriam-Webster網站評論:儘管"bigly"確有其字,但特朗普說的是"big league"。"Big league"本指「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逐漸引申為泛指「某領域中有地位、成功的團體」,亦可作形容詞用。但特朗普不管什麼詞性,他就是喜歡拿它當副詞用──正如"schlong"本是名詞,但他偏偏當作動詞。早有人考證過,特朗普常用"big league"表達「極盡」的意思,所以" cut taxes big league"不過是說「盡力減稅」。"League"最後的硬"g"音他習慣不發出聲,於是聽起來便像"bigly"。

說特朗普語言淺白,其實也有例外。前日他用了一個字"braggadocious",很多人聞所未聞,以為是他自創的「子烏虛有」的形容詞。此字的確罕見,連《韋氏大詞典》也沒有收錄。原句是:"I have a great company. I have a tremendous income. And the reason I say that is not in a braggadocious way. "《韋氏大詞典》只收錄了"Braggadocio"這個名詞,今日也不常見,意思是「驕矜的空言浮詞」,而特朗普用的"braggadocious",原為十九世紀美洲方言,是形容詞,指「誇誇其談的樣子」。用這個字,我不知道他是否計算過,但這樣說話本身已夠浮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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