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

蘋果日報- 中共的「準國民」 - 古德明

蘋果日報- 中共的「準國民」 - 古德明

中共的「準國民」 - 古德明

最近,臺灣報紙報道:中共國務院臺灣辦公室正着手修訂規例,準備給臺灣人「準國民待遇」,例如投宿不必到三星級以上旅館等。不過,在中共之國,做非國民遠勝做國民,那「準國民待遇」,有不如沒有。

請看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楚天都市報》新聞:兩名工人搭火車回故鄉湖北谷城縣度歲,不料火車才到站,即再開行,二人來不及下車,求職員停車不成,相繼跳下,一死一傷。而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大連晚報》則有另一個故事:七名日本遊客搭火車赴機場,恐趕不上飛機,火車職員獲瀋陽鐵路局特許,在離機場最近處,破例停車一分鐘,七名日本遊客下車,早有警車候命接載,直送往機場,及時登機回日本。事後,那七名日本人致函中共當局,稱許這件「世界鐵路史上任何其他地方都辦不到的事」。中共鐵道部長劉志軍鄭重發表了這封信,引以為榮。中共國民和外國人的分別,於此可見。

又請看今年一月一個故事:瑞典人達林(Peter Dahlin)因在北京經營人權衞士緊急救援協會,遭中共拘捕,審訊期間,不用捱酷刑,最後「驅逐出境」了事;他的華人同事,則不但審訊期間連日被毒打,最後更當然是鋃鐺入獄。

所以,做中共之國「準國民」,對臺灣百姓來說,絕對不是什麼好消息。「準國民」不過是「準賤民」的同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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