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有殺錯無放過 - 高慧然
FB無數次封鎖我、禁止我發表言論。短則三天、長則一個月,已反覆數次。這一次,大約是永久禁止我使用此平台了,以莫須有的理由。
曾幾何時,由美國人創辦的社交平台FB被想當然地認為必然符合美國精神:崇尚自由、尊重個人言論自由。但是,自從由中國人陳澍管理台灣及香港FB事務後,FB採用檢舉制度,但凡有人檢舉,FB一定有殺錯無放過。我曾經因為轉發一篇報章文章而被檢舉、刪文,並接到警告。而我只是轉發文章,沒有發表任何言論。也有網友轉發澳門觀光塔笨豬跳新聞而被刪文、警告。無他的,只要接到檢舉,不管有理無理,FB都會先行刪文。這是把中國網絡管制的手法搬到了台灣與香港。
最荒謬的是,FB常常用舊文來封鎖我的言論。FB守則新舊標準大不同,舊時允許的言論,今日不被允許了,結果FB用新守則去監管舊post,一旦發現舊post的言論不符新守則,便馬上封鎖我。有一次,有人找到一篇舊post檢舉我,FB「移除基於種族、民族、國籍、宗教、性傾向、性別或肢體殘障攻擊他人的帖子」,並且封鎖我。而我只是寫了一句話:「天譴是有理由的。」,並無針對任何人。
當FB變成微博,限制使用者的言論。離棄FB成為大勢所趨,它不用封鎖我,我遲早會尋找更適合的平台。大家若有介紹,請告訴我。暫時,這個後備FB仍可使用:www.facebook.com/kowaiyin.yoy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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