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蘋果日報- 美印各自解讀豁免權



美印各自解讀豁免權


■印度民眾上街示威不滿被美國羞辱。

根據1963年訂立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賦予使領館官員執行公職時有外交豁免權。不過,美印兩國對公約條文有不同詮釋,引發爭議。


印度認為根據公約,印度駐紐約領事館副總領事科布拉加德應獲得外交豁免權,不應被美方人員拘捕,因此美方違反公約。印度又批評美國視科布拉加德如罪犯,而不是友邦的高級外交官,在沒有採取適當措施下,科布拉加德被脫光豬搜身「通櫃」,連基本人權亦被侵犯。

美指只限駐華盛頓外交官
不過,美國指外交豁免權只適用於印度駐華盛頓大使館官員,而且還是肩負某些特定任務才能享有,言下之意印度駐美國其他領事館的外交官員都沒有外交豁免權。美國強調執法當局拘捕科布拉加德是合理的,因為美國法院已向她發出拘捕令。


英國《每日郵報》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