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星期二

蘋果日報- 「國酒茅台」商標註冊失敗

蘋果日報- 「國酒茅台」商標註冊失敗

「國酒茅台」商標註冊失敗


■貴州茅台以國酒自居遭眾酒商反對。

每瓶價值過千元人民幣的貴州茅台一直以「國酒」自居,之前更想「國酒」名銜得到官方認證,向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國酒茅台」商標,卻遭中國白酒廠商聯手反對,幾年過去,到了上周一(12月26日),商標局終下發商標不予註冊的決定。

名酒企業聯手反對「國酒茅台,釀造高品味生活」,貴州茅台為可讓自己成為官認的「國酒」,於2012年申請「國酒茅台」商標,當時通過初審,卻被汾酒、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郎酒等名酒企業聯手反對,直到近日,國酒商標之戰才有定案,商標局對「國酒茅台及圖」的商標下達不予註冊的決定。

《京華時報》上周六(12月31日)報道,商標局指,被異議商標為「國酒茅台及圖」中的「國酒」一詞帶有「國內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的評價性含義,若被貴州茅台永久獨佔使用,容易對公平市場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因此,該商標的申請不獲批。

汾酒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終於取得了勝利,這也意味着茅台這麼多年進行『國酒』宣傳是違法的。」茅台集團董事長袁仁國對內地《京華時報》記者表示「這事我不清楚」,就匆匆掛了電話。

商標局在此次裁決也特別提及,若果被異議人對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決定的15日內申請重審。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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