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

疑為中資公司搭路買油井 何志平涉賄非國領導被捕

疑為中資公司搭路買油井 何志平涉賄非國領導被捕

為中資公司搭路買油井 涉2,300萬賄非洲三國領導  何志平紐約還柙候審

【本報訊】近年投身推動一帶一路發展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國家領導人,觸犯美國《反海外腐敗法》被美國拘控。控罪指何志平以慈善捐獻名義,替上海一家市值百億元的能源企業行賄乍得及烏干達總統與外長,換取石油開採及金融發展權益,涉及賄款290萬美元(2,260萬港元)。按美國法例,何志平若最終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監20年。
記者:麥志榮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賄觸犯美國《反海外腐敗法》被美國拘控。資料圖片

據美司法部公佈資料,何志平是作為一間香港能源非政府組織的負責人參與行賄,背後是一間總部在上海的能源企業,但沒公佈兩者名稱。但翻查資料顯示,何志平目前是香港註冊的中華能源基金會常務副主席,基金會是上海民企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出資營運的民間智庫,基金會主席便是華信主席葉簡明。法新社形容,華信近年致力海外拓展,在國家主席習近平的一帶一路發展策略中擔當重要角色。何志平也多次公開支持一帶一路。
何志平與西非國家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分別在上周六及上周五在紐約被捕,兩人被控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及參與國際洗黑錢。參與調查的單位包括聯邦調查局、國家稅務局等。


乍得總統代比


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


烏干達外長庫泰薩

涉參與洗黑錢 面臨判監20年

起訴狀透露,乍得案件始於2014年9月尾,該上海能源企業計劃進軍乍得經營石油業務,由於加迪奧與乍得總統代比(Idriss Déby)有私交,何志平到紐約,透過加迪奧協助該企業取得接觸代比門路。何促成該企業以捐贈支持代比的社會援助運動為名義,提供200萬美元(1,562萬港元)賄款,換取企業可獨得石油油井開採權。另作為對加迪奧的報酬,何指示基金會分兩次透過紐約一間銀行向加迪奧的顧問公司支付40萬美元(312萬港元)。
而烏干達案件亦始於2014年10月,烏干達外長庫泰薩(Sam Kutesa)當時出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而中華能源基金會為聯合國的非政府諮詢組織。何志平作為基金會負責人與庫泰薩建立關係,拉攏烏干達與該上海企業合作。資料顯示,庫泰薩2015年8月卸任聯合國大會主席前曾訪問中國及香港,並委任華信主席葉簡明為聯合國大會主席特別榮譽顧問。
起訴狀續指,2016年庫泰薩復職烏干達外長,而其妹夫又再當選烏干達總統。何指示基金會透過紐約一間銀行,將50萬美元(390萬港元)存入庫泰薩戶口。何聲稱款項是對烏干達總統競選的捐獻,及對庫泰薩成立的慈善基金捐獻。庫泰薩則答應協助該企業收購烏干達銀行,涉案的上海企業亦有送禮及承諾與庫泰薩及總統的家族合作做生意。美國調查人員曾翻查何志平的電郵,發現何志平曾多次向基金會主席匯報在乍得及烏干達的工作進展。
由於烏干達案在紐約聯合國大樓內醞釀,而兩案賄款是透過美國銀行體系交收,加迪奧亦是美國公民,美國認為有權作出檢控。何志平周一在紐約法院提堂,目前仍被扣押。何志平代表律師拒絕置評。而加迪奧代表律師則指他對控罪感驚訝,他擔任非洲和平工作多年,誠信從未被質疑。據美國法律,觸犯反海外腐敗法最高可被判監5年,而參與國際清洗黑錢最高可被判監20年。

基金會:無授權作商業行為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昨日在北京回應稱,注意到有關報道,但不掌握具體情況。中國華信則發表聲明,表示對何志平被控高度關注,但聲稱華信聲明續稱,該公司在烏干達沒有任何投資活動,至於對「台灣中油」開展的財務性投資,不涉及與乍得政府的所謂利益關係。
基金會則發聲明,表示該會沒授權何志平或任何人開展此類商業行為。聲明續指,何的律師已向美國司法部門提出反駁意見,該會要求美國相關部門在調查期間,嚴格依照國際法的相關法律,保障何志平的正當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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