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

難為了金城武 - 陶傑

難為了金城武 - 陶傑

難為了金城武 - 陶傑

女權份子所謂的「性慾自主」,加上「軀體自主」,意思是Not Without My Consent,「沒有我的同意」,不要碰我。或者以前你碰過我,我沒有異議,但過了幾年,我覺得當時我有點迷糊,Consent可以變回不同意。即昨天還是情聖,同一個男人即被追溯定性,「Me Too」為淫魔。
如果男女的情慾關係,由觸碰、接吻、性行為,跨每一道欄,都要簽一份「同意書」,或「不反對通知書」,那麼此一契約,必須約束雙方──即男女同居期間,其中一次,男人下班回來,累得像條死狗,女方卻興緻高漲,不斷需索要那回事。男人在半昏迷中,被她上了,千萬勿忘記在她爬上你身上之前,也做好這層手續,叫該弱勢邊緣的男友也簽一份。
既然婚姻是合約,那麼此一終身合約,為何不能Break down為無數次「性交同意書」。此一同意書,又Break down為接吻、撫摸、進入之「小三部曲」。若有特殊癖好,若動鞭子之類的「格蕾五十度灰色」風格遊戲,乖乖不得了,等一等,此一額外同意書,還要由律師見證方可。
至於基界,若要Me Too起來,更雞犬不寧,至少全部的基桑拿浴室──連同裏面人頭湧湧黑天昏地的走廊──通通要關門。
而一塊小鮮肉走過那一道昏黑的走廊,在這個界別,會遇到數不清的「目姦」和「性侵犯」,然而很悖論(Paradoxical)的是:同志都是自願付出門票,走進去,甘願成為獵物。也就是說,有的地方,性侵犯在黑暗之中,卻又那麼光明正大。
除了「同志桑拿悖論」,還有「金城武悖論」──我問過九個女性朋友,是否介意被金成武性侵犯,九位女性朋友都說:不介意。在場第十個聽見,也說:Me Too,被我糾正她的英文,「此一語境,不說Me Too,應該說Me Neither。」
一位女權份子大怒:「不要用金城武來冒犯我的自主權。金城武如果侵犯我,我不會同意。」
我聽了,一楞。我擁有我的抽樣數據,但十個我認識的女性朋友,確實不代表世上至少三十五億女人,更不一定代表這位女權份子。
因為我無法叫得動金城武今夜,做一名採花賊,偷偷走進這位女權份子的房間,在她耳邊哼一首情歌,然後,Without her consent,親吻她,她醒來,即打此一色魔一巴掌,再開着燈,才發現他是金城武,然後歡叫一聲,即酥癱入其懷。
在哲學上,此謂之Kaneshiro Paradox──小金子是日台混血兒,所以有如此傾倒眾生的男性氣質──此一學術名詞,我登記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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