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前副市長受賄囚終身 情緒失控被強行押走
即時兩岸
2017-04-14 15:31:43 HKT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作出一審宣判,廣州市前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曹鑒燎受賄8,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曹鑒燎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上訴。當法官拒絕他「再說幾句之後」的要求後,曹突然情緒失控,大聲咆哮大呼冤枉,又高呼:「沒有收過別人一分錢」、「他們要找黑社會弄死我的兒子。」但曹鑒燎並沒有機會說出「他們」所指,最後由庭警強行拉出法庭。
起訴書則透露,1991年至2013年間,曹鑒燎利用擔任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黨委書記、鎮長,天河區副區長、區長、區委書記,海珠區委書記,廣州市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廣州市天河區、海珠區、增城市等地的土地開發、工程建設、物業租賃、「三舊」改造等領域為他人謀取利益,個人或他人共同索取或收受財物共計折合7,696.2674萬元人民幣(包括4,670.0253萬元人民幣、40萬元美元、2952.5萬港幣)。
檢方隨後追加起訴,指控其收受廣東企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澤坤賄賂850萬元。曹鑒燎被控受賄金額超過8,000萬元。法院認定檢方指控的所有事實,認定其檢舉朱XX、吳X為立功,應予從輕處理。對其判處無期徒刑,罰款250萬元,並對其以及其子名下多套房產予以沒收。
案件審理時曹鑒燎曾當庭表示認罪,但又表示同意律師的辯護意見。他的辯護律師表示,多項受賄為借款以及經濟往來。今日被押上法庭時,曹鑒燎更顯黑瘦,下身穿着看守所內統一的橙紅色褲子。與昔日副市長時的風光不可同日而語。曹在庭上面向旁聽席喊冤,聲言沒有收過別人一分錢,相關款項都是借款以及經濟往來,更要旁聽人員站起來支持他。他還稱,身體有疾,不可能再走出監獄。部份旁聽家屬目睹這一場面後,不停抹淚。
南都網
曹鑒燎受賄囚終身,庭上一度情緒失控。(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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