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的門面話 - 古德明
香港易手二十年,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答記者問,說道:「二十年來,香港法治未見明顯退步。」這樣的門面話,一般律師、議員等都會說,無論是民主派還是在朝派,只是他們自己都未必相信。
新香港的法治,我是越看越不明所以。謹以最近兩件小事為例。
第一,立法會民主派議員梁國雄二零一二年收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二十五萬元之贈,沒有向立法會申報,現遭廉政公署起訴,罪名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但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二零一二、一三兩年共收下澳洲財團UGL重金五千萬元,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廉政公署以至律政司都熟視無睹。
第二,民間組織Hidden Agenda舉辦小型音節會,被食物環境衛生署以「未領公眾娛樂場牌照」為名警告,上月七日更被入境處腰斬音樂會,拘捕負責人,交警方重案組羅織「非法聘請英國樂隊來港表演」之罪。但是,在朝派勵進教育中心上月舉辦講座,邀中共體操界名宿李寧主講,卻既不見食物環境衛生署警告,也不見入境處出動抓人。這樣的法治,港英時代,得未曾見,過去二十年則屢見不鮮。
林定國說:「香港法律制度完善,只要法律界依法而行,北京即使要干預,都不會成功。」他說得對。不過,「只要法律界依法而行」,並非說說那麼容易。
Z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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