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星期四

蘋果日報 - 20120302 - 「曾水扁」?

 

「曾水扁」?

2012年03月02日

墨魚傾巢而出,先後有序看準時機噴得天空一片墨黑,老嫩百姓在媒體領頭下,看得紅了眼,好傷。傷心人易胡言亂語,於是才有「和曾」之暱稱,並以蔭權比水扁。
蔭權真是傷得起也受不起啊。和珅所貪,傳聞(又是傳聞)是整個乾隆幾年總收入,打個大大折扣,也肯定比乾隆本人富有。至於水扁,人家老婆億億聲現金搬來搬去,那派頭那場面那範兒,不是搬紅酒借跑步機可比擬的。
小貪大貪皆為貪,腐蝕政府的力量是一樣的,不是說貪得夠巨、夠轟烈、夠豪,更格調品味,就值得當事人一貪。只是一件污兩件穢,看在最終要付頭等票價的觀眾眼裏,起碼要有戲啊。
有戲者,真人真事若拍成電影的話,觀眾起碼要嘩嘩嘩一番,像水扁之國務機要費案,一聽名字已具大氣,像扁嫂用百貨公司贈券套現,方具笑位。要有戲,看得人咬牙切齒,痛有個強大立足點,恨才有機會轉化成快感。
「和曾」與「曾水扁」,沒有海外戶口巨額黑金,只落得間深圳曾大屋,還要是租來的廉租屋,相比之下,其實只屬小眉小目小便宜。
為這等小虛榮多於大實惠而玩出一鋪勁,事到如今,「和曾水扁」可能自覺不值,觀眾只有更感深到羞辱,不值到要割席抗議。
說什麼失禮香港,受國際媒體奚落,其中一難堪失禮處,恐怕是貪得如此寒酸,依然不惜以名以身試法,太小家子氣了。
只因貪念越大的人,才會忍不住小便宜的誘惑。

蘋果日報 - 20120302 - 「曾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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