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就抓唄。」 - 李碧華
內地很多罪案,愈看愈覺匪夷所思,被告為了一點點利益漫無目的隨機犯案,木無表情。抓到就抓到唄,坐牢就坐牢唄……
有兩個男人,是「獄友」(交代二人關係,完全不涉什麼交情),蹲六七年出來了,並未得到改造更生,嫌打工辛苦,他倆閑聊:
「沒錢,搞點錢花花。」
「不如弄個小孩,勒點錢。」
好!便在街上看了一陣,隨手綁架小童勒索。他們向兩名少女買了張銀行的戶口卡,着肉參父母存入贖金六萬元。兩女專門出一大堆卡,每張二百元賣給陌生人,明知不會有什麼正當用途,對方不方便自己出卡,她們以此營生圖利,互不相干。得手後兩男先提四萬花用,後來再提,剩下兩萬不翼而飛。因為戶口卡由手機聯訊,少女見忽然有錢,馬上提走喜孜孜花了。
要破這樣的罪案不難,順藤摸瓜便是,而這兩夥是不認識的,竟同犯一案。落網後,看上去行屍走肉的俗艷少女道:「誘惑不住唄,就取了唄。」
這個北方助詞「唄」字,輕佻、消極、理所當然。就像廣東話「××囉」相類的尾音,沒心沒肺得令人討厭,但中港充斥這樣的花樣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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