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日星期六

蘋果日報 - 20110903 - 志雲甩難 TVB大內鬥

 

志雲甩難
TVB大內鬥

2011年09月03日

【本報訊】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昨日獲判無罪,涉嫌貪污一案雖告一段落,但隨即上演的無綫內鬥卻更精采。無綫集團總經理李寶安與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聯手指證陳志雲不果,據悉強勢回歸的陳志雲已準備向兩人還以顏色,加上後台有新舊老闆陳國強和六嬸方逸華撐腰,志雲反擊戰隨時一觸即發。
記者:何慧斯

王喜淚洗志雲罪  TVB掀內鬥

屬陳志雲上司的李寶安,多年來盛傳跟陳志雲不和,今次陳涉貪風波,正是李寶安向廉政公署舉報。隨着陳志雲獲判無罪,無綫此番自揭貪污風波頓變成一場自己人打自己人的鬧劇,未來李寶安一方面要向董事局交代,另一方面又要與陳志雲抗衡。

曾戲言:同李寶安鬥長命

李寶安昨日對陳志雲脫罪一事不願多談。<br/>何慧斯攝

李寶安昨日對陳志雲脫罪一事不願多談。
何慧斯攝

外界有傳陳志雲對無綫心灰意冷,就算獲判無罪也會向請辭,但事實上,陳志雲不但未有離職打算,據悉他更準備向李寶安還以顏色,有人曾聽過他跟友人戲言:「同佢(李寶安)鬥長命。」
李寶安一向管理行政及財政事宜,陳志雲則負責劇集和綜藝節目製作,藝員部本來也是陳管轄範圍,但之前因涉貪案關係,陳志雲復職後被暫停參與選角事宜,現獲判無罪,藝員部亦將很快會回歸陳管轄,雖然直接管理藝員部的樂易玲曾在庭上指證陳志雲,但陳是其直屬上司,樂易玲將在他控制範圍之內。不過,有傳曾是志雲派的製作總監(戲劇製作)曾勵珍早前已轉投李寶安陣形,現陳志雲重新掌權,可能令她陣腳大亂。
李寶安昨早如常返回將軍澳電視廣播城上班,他於晚上 7時許離開,記者問他對陳志雲無罪一事回應,他不願多談,只說:「公司已發咗聲明,法庭已經有判決,所以都唔講太多。」樂易玲昨則在電話恭喜陳無罪,並說:「呢個係我個人最想見到嘅結果,大家都戥 Stephen開心。」
獲陳志雲點名多謝的無綫副行政主席梁乃鵬昨晚離開無綫時說:「我好尊重法庭裁決,希望陳生可以努力工作,為公司可以多啲貢獻。」至於會否相約對方慶祝時,他說:「大家成日都見,食飯好少事,遲啲劇集收視好請埋你哋一齊嚟。」此外,無綫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昨日就陳志雲貪污案被判無罪一事說:「陳生同公司請假由 9月 1日至 3日,星期一就會返工,公司一切業務係無改變。」至於陳志雲會否繼續參與藝員選角,他說:「呢啲稍後會有安排,唔係即時可以做決定。」據知志雲稍後放大假旅行散心。
對節目製作一向「睇餸食飯」慳得就慳的李寶安,對製作人創作造成諸多掣肘,相反陳志雲製作節目方針一向重質,願意斥巨資製作高質素節目,二人往往因錢銀決策問題持不同意見而發生磨擦。有幕後人昨向本報記者說:「李寶安要控制成本,樣樣都 ban,搞到大家冇晒軍心,家志雲冇事,我哋對未來先至有番啲信心同鬥心。」

曾作供藝人回應

佘詩曼<br/>知道佢&#21707;冇事,替佢&#21707;高興,大家亦可鬆一口氣了。

佘詩曼
知道佢哋冇事,替佢哋高興,大家亦可鬆一口氣了。

陳敏之<br/>好開心聽到呢個消息。一直都支持佢,有幫佢祈禱,個裁決係無罪釋放,相當令人振奮。我有發短訊畀佢。

陳敏之
好開心聽到呢個消息。一直都支持佢,有幫佢祈禱,個裁決係無罪釋放,相當令人振奮。我有發短訊畀佢。

黎耀祥<br/>戥佢開心,一向好欣賞佢搞電視&#22021;才華,希望佢投入番工作。暫時唔會主動聯絡,呢個時間扮 friend好似唔係幾&#21873;。

黎耀祥
戥佢開心,一向好欣賞佢搞電視嘅才華,希望佢投入番工作。暫時唔會主動聯絡,呢個時間扮 friend好似唔係幾啱。

楊怡<br/>聽到都替佢開心,向來都覺得唔會有太大問題,見到面都會慰問&#21523;佢,因為我本身都冇佢電話,透過你&#21707;去關心一下囉。

楊怡
聽到都替佢開心,向來都覺得唔會有太大問題,見到面都會慰問吓佢,因為我本身都冇佢電話,透過你哋去關心一下囉。

蘋果日報 - 20110903 - 志雲甩難 TVB大內鬥

考慮賣樓付律師費

2011年09月03日

【本報訊】陳志雲被廉署高調起訴貪污,自知官司棘手的他,要出動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及大律師陳永豪,再配搭律師鄧耀榮來對策,才可望有勝算。不過,眾人的律師費不菲,加上預計官司將會是持久戰,據悉志雲曾考慮過賣出市值約值約 1,200萬元的亞皆老街雅麗居自住物業,以支付龐大的律師費。

18日審訊約 370萬

雖然陳志雲本身略有財力,但自從去年 3月被廉署拘捕後,即被無綫停薪停職,月薪高達 20多萬元的他,由 3月到 11月復職期間,便損失了 160萬元薪酬,加上他密謀復出又遭阻撓而告吹,又要支付律師費,財政難免拮据。甚至有傳其好友王喜有意將位於九龍西的物業變賣套現,供志雲打官司。
可幸的是,志雲昨日獲判無罪,可獲發還訴訟費。有法律界人士估計,志雲涉貪案處理 18天審訊,花費約 370萬元。辯方需將單據交給對方,如對單據有爭議,需交法庭評估。經審批單據後,預計辯方可取得七成訴訟費,即約 260萬元。

2011年 9月無罪<br/>陳志雲脫罪,在王喜和林以諾牧師陪同下笑&#30528;離開法院,身後有支持者高舉「志雲無罪 志雲萬歲」紙牌。

    2011年 9月無罪
    陳志雲脫罪,在王喜和林以諾牧師陪同下笑着離開法院,身後有支持者高舉「志雲無罪 志雲萬歲」紙牌。

    法官鬧六嬸幫志雲

    2011年09月03日

    【本報訊】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貪污詐騙案,昨在區域法院裁決。案中三名被告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五項控罪全被判無罪,當庭釋放,三人十分高興。無綫、「六嬸」方逸華、李寶安及樂易玲卻遭法官潘兆童輪流狂插。提到撐場,法官更引吭痛斥無綫,「上市公司唔係大股東嘅俱樂部…唔能夠因為某啲大股東嘅親朋戚友餐廳開幕,就免費派藝員出席」,暗諷如廉署要告陳志雲,六嬸亦有嫌疑。
    記者:陳曉薇、楊家樂

    事旦男單挑迷雲黨

    這宗全城矚目的陳志雲涉貪案審訊 18天,涉 40名證人,法官判詞長達 39頁。三名被告陳志雲、廣告公司董事叢培崑、無綫前營業及拓展主管陳永孫面對的五項罪涉及三次活動(見表),陳、叢最後連訟費都取回。但遭法官狂插的無綫卻表現龜縮,只發聲明稱尊重裁決,公司運作一切如常,並無受任何影響。
    法官裁決一開始便替志雲反擊其上司李寶安。他先否定李寶安指志雲只得總經理一個身份,法官認為主持《志雲飯局》有別於站台或上台祝酒,涉表演成份,與總經理行政職責「風馬牛不相及」,強調就連李寶安最後亦不得不承認無綫不能指令志雲主持《志雲飯局》,所以裁定志雲以名人、藝人身份出騷。

    「上市公司唔係大股東俱樂部」

    2010年 3月被捕

    2010年 3月被捕

    法官又指,志雲沒簽經理人合約,在除夕倒數中主持《志雲飯局》收錢與否,根本與無綫「唔相干」。他還反讚志雲,無綫預先已跟主辦商奧海城簽約想做該環節,全靠志雲答應演出,無綫才能履行合約。法官還笑言,相信「無綫唔會天真到認為奧海城不花分文便能邀請到佢」,無綫變相默許志雲收錢,故判收受利益罪脫。
    至於涉呃花旦的串謀詐騙罪,陳志雲被指欽點五名花旦為新書《志雲情人節首選》撐場,助思潮暗收 30萬元贊助費。法官提及撐場制度就見不滿,先罵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的證供不穩妥,不能清楚解釋撐場「幾時可以有,幾時可以冇」,顯示無綫對撐場根本無制度可言。
    法官繼而以六嬸兩次要求明星撐場為例,怒斥無綫「上市公司唔係大股東嘅俱樂部…唔能夠因為某啲大股東嘅親朋戚友餐廳開幕,就免費派藝員出席」,暗諷如廉署要告陳志雲,六嬸同樣受嫌疑。
    叢培崑與陳永孫涉及串謀詐騙無綫 55萬元搞賀台慶,法官裁定叢確有替無綫工作,陳永孫服務無綫 30多年,一向被視為忠心,不相信有關合約偽造,故判二人無罪。
    廉署及律政司發言人均指,研究判詞才決定是否上訴。消息指,廉署對結果失望,「廉署投放咗唔少資源去查呢單案,有把握會告得入,結果連訟費都輸埋。」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被告脫罪理由甚多,並非只得法律觀點爭拗,相信控方上訴亦難扭轉敗局。
    案件編號: DCCC1214/10

    陳志雲小檔案

    現年 52歲
    • 81年港大畢業
    •擔任政務主任,曾參與居英權游說工作
    • 90年任影視處助理處長,以藝名「韋家晴」主持港台節目
    • 92年任商台副總經理
    • 94年轉投無綫電視擔任節目部總監
    • 04年升任業務總經理

    陳志雲等涉及控罪與法官判詞

    活動:去年 2月 7日在奧海城舉行的《志雲情人節首選》新書發佈會
    涉及控罪:一項串謀詐騙罪,控方指陳志雲與叢培崑隱瞞收取贊助商瑪貝爾鑽飾 30萬元,串謀詐騙無綫及五名花旦,包括佘詩曼、楊怡、楊思琦、陳敏之及陳倩揚,令她們無得到應有酬勞
    法官裁決重點:
    •無綫免費派出藝員為高層「撐場」並不罕見
    •上市公司不是大股東的俱樂部,無綫藝員是公司寶貴資產,他們出席活動推廣商品是公司收入來源,不能因某大股東,便免費派藝員出席,名為撐楊,實為推廣
    •無綫沒有為「撐場」定下甚麼程序、指引
    •陳志雲與叢培崑無份簽贊助合約,控方又無傳召思潮負責的職員作供,故無證據顯示他倆隱瞞合約

    放大圖片

    活動: 09年 12月 31日在奧海城舉辦的《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 2010》
    涉及控罪: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代理人接受利益兩項罪,控方指陳志雲在未經無綫同意下,從叢培崑任董事的思潮廣告制作有限公司收取 11.2萬元,作為參與活動的報酬
    法官裁決重點:
    •陳志雲主持《志雲飯局》與總經理行政責任「風馬牛不相及」,故他是以名人、藝人身份演出,非無綫代理人
    •陳志雲沒有簽經理人合約,無綫無權收
    錢,陳志雲會否收錢,與無綫無關
    •無綫與奧海城於聯絡陳志雲前已決定在節目搞《志雲飯局》,陳演出不會影響無綫的利益
    •無綫無理由天真地認為奧海城毋須分文便邀請到陳志雲,變相顯示無綫默許陳志雲收錢

    活動: 09年 10月 30日在澳門攝製《新濠天地呈獻翡翠歌星賀台慶》
    涉及控罪:一項串謀詐騙罪,控方指叢培崑及陳永孫不誠實訛稱無綫指示新濠天地,將 520萬元給思潮製作有限公司,並挪用其中 55萬元
    法官裁決重點:
    •思潮在傾談合約中扮演代理人角色
    •新濠天地支付給思潮的費用中,大部份是實際支出,非思潮的利潤
    •陳永孫上司鄭善強給陳很高自由度,陳服務無綫 30多年,一直被認為是忠心員工,所以裁定合約虛假不穩妥

    陳志雲涉貪事件簿

    31/12/2009 陳志雲出席奧海城的除夕倒數活動,並主持《志雲飯局》
    2010年 1月初 無綫助理總經理區偉林向陳永孫取得 09年《翡翠歌星賀台慶》贊助合約,與集團總經理李寶安商討後,展開內部審核
    7/2/2010 佘詩曼、楊怡、陳敏之、陳倩揚和楊思琦五名藝員,到奧海城出席陳志雲簽書會
    11/3/2010 陳志雲、叢培崑、陳永孫及另外兩人,遭廉署拘捕,扣查 39小時;陳志雲遭停職
    18/3/2010 陳志雲召開記者會,揚言「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16/9/2010 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三人被落案起訴,涉及貪污及串謀詐騙
    16/11/2010 無綫突發表聲明,即日恢復陳志雲的職務;陳同日到將軍澳電視城上班
    21/6/2011 案件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
    4/7/2011 李寶安出庭作供,指陳志雲賺外快時是員工而非名人
    7/7/2011 視帝黎耀祥作供,聲稱自願以友情價受聘,沒有人強迫或向他施壓
    14/7/2011 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指陳志雲要求知名藝員免費出席活動撐場,等於將藝人「賣豬仔」
    15/7/2011 陳志雲前上司陳禎祥力證陳欲接外聘工作,只需通知便可
    2/9/2011 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無罪釋放

    無綫對廉署不合作

    2011年09月03日

    陳志雲挾業務總經理銜頭被控貪污,源於無綫內部有人暗篤陳志雲,意圖「清理門戶」。但原來無綫在調查階段,一直與廉署及律政司不太合作,就連董事局去年底突然決定將陳志雲復職,都拒絕向當局提交董事局決議內容。

    董事局拒透露復職理由

    消息透露,控方為確保陳志雲入罪,堅持要找集團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六嬸」方逸華落口供,但亦非第一時間得到六嬸的供詞。即使供詞最終到手,但無法取得無綫董事局開會批准陳志雲復職的會議紀錄。消息指,有關復職理由,或董事局是否有覆核容許陳志雲做外間工作,均是本案重要元素。無綫最終僅將復職通告呈交當局。
    控方亦發現無綫雖為上市公司,但制度欠妥善。首先是管理層堅稱有制度可循,實際上是陳志雲申請外間工作的紀錄根本無特定部門跟進及存檔。更重要的是陳志雲自 94年加入無綫,爬到總經理銜頭,公司亦從未更新其合約加以規管外間工作,令合約成為辯方解畫重點。
    在開審前七個月,控方將志雲其中三項涉及安排無綫藝員出席澳門一個開幕禮收受賄款的指控刪除。據了解,控方當時亦因無綫制度混亂,不夠料頂證陳志雲及叢培崑兩人,才會被迫撤控。

    新聞側寫
    「秘撈」酬金交足稅

    2011年09月03日

    陳志雲一直堅持從無隱瞞無綫接外面工作,出席大小活動都吸引傳媒報道,無綫想捉他「秘撈」並不難。事實上,陳志雲也無騙過稅局。多年來以半藝人身份賺取的收益,甚至涉案的 11.2萬元,他亦依法報稅。所以今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亦無法轉控他刑責較低的瞞稅罪行。
    至於外間一直認為陳志雲涉嫌違規「秘撈」,但辯方最終無就此落墨。有法律界人士便指,因為承認秘撈可被視為民事上違反僱傭合約,不算刑事,但因秘撈技術上可被演繹為「作出與主事人業務有關的工作」這項定罪元素,所以辯方今次沒有以此抗辯。

    陳志雲當年與叢培崑經常一同出席活動,如今卻成陌路人。

    陳志雲當年與叢培崑經常一同出席活動,如今卻成陌路人。

    與叢培崑 親密不再
    2011年09月03日

    涉貪風暴主角陳志雲與前私人助手叢培崑,兩人非比尋常的關係可說是本案關鍵。去年志雲在寓所被廉署拘捕時,便發現叢培崑睡在鄰房,兩人同居關係曝光。
    據悉,志雲不時被好友提醒提防叢培崑,甚至要疏遠對方,結果兩人關係因涉貪風暴起了變化,叢培崑更被揭有金毛女友 Nicole。如今志雲與叢培崑已不相往還,再見已如陌路,只透過共同朋友了解雙方近況。另外,志雲也曾戲言叢培崑的金錢比自己的還要多。
    叢培崑曾任職九龍區機動部隊,離職後認識了志雲,不久當上他的私人助手,自此有影皆雙。叢深得志雲提攜,在網上開設購物站賣 T恤,又有幸為張敬軒、鄧麗欣的演唱會設計紀念品,短短一年內成為六間公司的董事(包括思潮廣告製作),生意越滾越大。其中「訊偉」的公司登記地址是志雲的何文田寓所。

    新聞側寫
    拆風水陣 信主得救

    2011年09月03日

    陳志雲自小信奉天主教,不過在患難之交王喜的介紹下認識了一風水師苗師傅,自此他在家中和辦公室均擺放不少風水陣和佛像,用以趨吉避凶。不過自去年初涉貪污案,他決定轉信基督教尋求慰藉,還找到牧師好友林以諾幫他拆除辦公室的風水陣,表示決心。不過無論信甚麼宗教,可以肯定的是陳志雲在這一年半面臨巨大壓力,需要以宗教作慰藉。
    志雲好友寧進昨日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透露,兩人在這期間經常一起返教會,寧進傳短訊恭賀他無罪釋放,問他陳志雲回覆了甚麼,他說:「都係主嗰啲說話多啦,即係多謝(主)一路信佢呀,多謝呢段時間嘅支持呀,願一切榮耀歸於主嗰啲囉。」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