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明判刑:緩刑機會不大 曾蔭權還柙 條氣唔順夜送伊院
【本報訊】首名被定罪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昨由大狀替他求情,指事件不涉貪污,他為香港服務多年,經歷長達5年的調查,他與家人都飽受折磨,身體及精神都明顯變差;並找來6名前司長撰寫求情信,懇求法官判緩刑。一度想下周便就另一罪重審的法官陳慶偉明言,判緩刑的機會不大,即時將他還柙至明天判刑。緊拖着妻子到法院的曾蔭權,只能隔着犯人欄與妻對望,強忍淚水道別。至晚上,曾表示呼吸出問題的曾蔭權,因身體不適條氣唔順送往醫院。
記者:黃幗慧 楊思雅 蔡少玲 關英傑
許頌明攝
曾蔭權還柙荔枝角收押所3小時後報稱不適,感條氣唔順,經院所醫生檢查後轉送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治療,現場所見,曾蔭權面色蒼白,戴上口罩並蓋上紅毯,由多名懲教員押送乘救護車抵達,當時他身繫鐵鏈,卧在擔架床上,一臉憔悴。其間大批警員在場維持秩序,曾在急症室檢查半小時後,至晚上9時40分,雙眼緊閉,躺卧病床上,由醫護人員安排轉往羈留病房留醫,度過還柙的第一夜。
強忍淚水 與妻隔板手貼手
曾蔭權的瀆職案昨午在高院處理,法官陳慶偉聽取辯方求情後,下令曾蔭權還柙,72歲的曾蔭權呆呆站在犯人欄內,與公眾席上的妻子鮑笑薇及家人遙遙對望,不懂反應。他後來踏前幾步,隔着犯人欄的透明膠板,與妻子、長子曾慶衍及妹妹曾景璇低聲談幾句。曾經說丈夫是她「一生一世嘅情人」的曾太,未能與丈夫拖着手,只能隔着冰冷的膠板與丈夫手貼手,二人均強忍淚水,一度輕抹淚水的曾太雙眼通紅。曾被控罪成的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最高刑罰為判監七年,據了解,曾蔭權未決定是否就定罪上訴。
昨午開庭前,曾蔭權如常與妻子拖手到法院,被大批記者包圍拍攝,被問及「驚唔驚坐監」、「有冇感謝前同事寫求情信雪中送炭」等,曾蔭權均沒回應。在大堂等候升降機時,曾蔭權不停咳嗽,曾太替他輕輕掃背,在旁安慰。兩夫婦及家人後到會議室與律師開會,其間曾太拿出紙筆書寫,寫下「對於今日法庭嘅判決……我感到難過失望」,曾蔭權則與幼子曾慶淳邊商量邊寫下筆記。
主控官David Perry昨甫開庭便表明基於公眾利益,要求就陪審團未能達致裁決的首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申請重審,辯方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回應要求押後判刑,稱已定罪的第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與首項控罪應一併處理,否則不利於被告更生。
首項控罪明商討如何安排
惟法官表示不作考慮,隨即稱下周一已可以處理重審,控辯雙方則表示未能配合,雙方分別要到5月及11月才有空檔,至於首項控罪,將於明天商討如何安排。
法官遂先處理辯方求情,辯方指年逾70的曾蔭權有呼吸問題,自案件後身體及精神健康都明顯變差,需接受深入治療。辯方指經歷長達5年的調查,曾蔭權與家人都飽受折磨,加上持續受傳媒追訪,已失去私隱,未能享受寧靜的退休生活,聲譽亦受損。
控方呈上多個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例,包括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高層貪污案、產業署前總產業經理岑國社將1.5億元的合約批予親友公司等,但辯方指案例的性質均比曾蔭權的案件嚴重。
辯方指本案不涉貪污,刑期應只介乎12至18個月,而曾蔭權所犯的指控跟其一向本性不符,他案發時是基於公眾利益而審批數碼廣播牌照,案件背景亦符合判緩刑的要求,包括罪行帶來的影響不大;曾蔭權有極良好的背景,他一生為港人服務,處理沙士及政改,得到稱讚。定罪為曾蔭權及其親友帶來重大影響,他感到焦慮,而本案的懲罰將會伴隨曾蔭權一生,以上幾點都足以判他緩刑。辯方指若曾被監禁,將會被獨立囚禁,令他要面對艱難的時間,故希望法庭能基於公義及仁慈而開恩。
但陳官指判緩刑機會「非常不大可能」,辯方則希望法庭容許曾蔭權繼續保釋等候判刑,指他沒有潛逃機會,但亦遭陳官拒絕。陳官押後至明天上午判刑,下令曾蔭權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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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涉貪案 http://bit.ly/donaldtsang
Z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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