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錘定音︰ 煲呔誤交損友 (李慧玲) - 李慧玲
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等候周三判刑。法官說,罪名嚴重,判緩刑機會不大。
看到煲呔鎖上手銬的照片,很難不感慨。
煲呔今次被告上法庭,我信梁振英在背後出了不少力,我信當中充滿了政治計算,而非單純以法論法。但煲呔不能怪人,因為他確實做不到比白色更加潔白。
控方指控他在行政會議討論發牌給DBC時,沒有申報他當時準備租住DBC股東黃楚標於深圳豪宅,最終令他成功入罪,但所謂的沒有申報,充其量只是技術性的擊倒,因為審訊過程披露的所有細節,根本不足以證明,他租住黃楚標的物業,是作為發牌給DBC的報酬。不過,如果煲呔由始至終沒有想過租住黃楚標的深圳豪宅,就不會讓人有機會捉到他錯處。
這就是重點了。即使沒有DBC申請數碼廣播的牌照,曾蔭權當時作為行政長官,根本不應該如此輕率地租住任何富豪的豪宅。不是說曾蔭權不可以租屋,但他應該知道以他的身份,類似的錢銀瓜葛隨時都有可能構成利益輸送的懷疑,所以務必謹慎,例如租屋時必須盡能力確保租金按市價計算,不讓富豪有機會藉此討好他。但明顯煲呔沒有這方面的覺悟。
從公眾角度,偷雞是偷,偷針都是偷,即使貪污和貪便宜有本質分別,但一條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就把這些都一網成擒。煲呔案給公職人員最大的警惕,應是小心交朋友。經常和富豪們坐遊艇、坐私人飛機吃喝玩樂,即使最初如何正人君子,最終都難免同化、腐化。回歸之後日漸墮落的官場之風,必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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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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