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錘定音:警隊到了最危險邊緣 (李慧玲) - 李慧玲
逾三萬人出席警察員方協會搞的集會,為七警被判監兩年抱不平,包括現役休班警員、退休警務人員及其親友。集會上,有人呼籲制訂辱警罪,還執法人員尊嚴。但究竟誰偷走了警隊的尊嚴?
集會上,台上高呼粗口,台下以粗口和應,就可以宣示尊嚴嗎?發言者自比二次大戰被納粹德軍迫害的猶太人,對恢復尊嚴又有幫助嗎?集會明明應該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主辦者沒有申請,卻不肯乖乖認衰,反而辯稱是「內部會員活動」而非「集會」,喂,叫人怎樣尊重你?
如果警察沒有忘記他們當日加入警隊的初衷,他們覺得集會所展示的公眾形象,真的是他們應有的表現嗎?
最重要是分清楚是非黑白。七警案,即使辯方律師在庭上為七警辯護,都沒有說私刑無罪、打人有理,而是強調呈堂影帶不足以證明打人的就是七警。但現在有人借判決挑動仇恨情緒,更針對法官外籍身份大做文章,其心可誅。
前線警員對七警案有強烈情緒是事實,這些情緒源自雨傘運動及其後社會撕裂。但歸根究柢,無論市民和前線警員都是受害者,雙方的共同敵人,是在禮賓府發號施令要警察向市民投發催淚彈的領導人,無論梁振英抑或曾偉雄,都難辭其咎。
今次集會是危險訊號,如果無法妥善處理,後果堪慮。期望放火的梁振英去救火不可能。但現任警務處長盧偉聰,明顯駕馭不到處境。自七警案判決後,他似乎想在公眾和同僚之間取得平衡,但結果兩面不討好。作為紀律部隊的頭頭,他有責任向下屬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正如前警務處長李明逵曾經講過,警察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打人。可惜,盧偉聰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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