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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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收买方舟子”不实

发布者:wuyang 时间:2013-12-21 13:26:10 来源:解放牛网 新闻晚报
  □记者 秦川

  晚报讯 近期因质疑林志颖旗下胶原蛋白产品而再次走上风口浪尖的方舟子,又卷入另一场官司。日前,法院对百度公司起诉周鸿祎、奇虎公司侵犯名誉权案及诉谭晓生侵犯名誉权两案做出判决。判处周鸿祎、谭晓生及奇虎360公司败诉,要求其删除侵权微博、道歉10天、并处罚金5万元。另外要求谭晓生删除侵权微博、道歉10天、处罚金3万元。

  去年10月,网络知名打假人士方舟子质疑奇虎360公司系列软件,称360浏览器等产品借安全之名收集用户隐私,建议公众人物卸载。奇虎360公司则反击称方舟子被百度收买并造谣。当时,工信部新闻发言人、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表示,将对奇虎360公司展开调查。

  随后,百度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奇虎360CEO周鸿祎、奇虎公司利用微博平台发布恶意诽谤内容,严重侵犯了百度名誉权。

  百度方面的证据表明,360安全卫士官方曾发布微博称“有网友爆料称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钱收买和利用”、“充当打击360的马前卒”等,并称“百度公司利用掌控的媒体资源和一些所谓打假斗士,抹黑360安全浏览器”。然而这些言论并没有实质根据,属于恶意诽谤。

  同时,此次被诉的还有360公司首席隐私官谭晓生。百度方面指出,其在微博发布的“方舟子是一杆付费枪,背后操纵者就是百度”等共计15条微博纯属捏造,构成对百度的侵权,这两起案件已于本月19日宣判。

  对此,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相关专家表示,我国互联网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形式与日俱增,除了恶意拦截,捆绑安装外,肆意侵害对手名誉权也成了“暗器”。由于互联网公司的特性,如果对于此行为的打击一直处于疲软状态,如仅处低额罚金等,会导致行业内对于名誉权的不重视,甚至造成以相互践踏名誉权而作为竞争的手段,建议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保证互联网行业的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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